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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6211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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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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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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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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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发布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的公告(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
根据《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 绿春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县教育体育局依据红河州教育体育局编制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组织编制了全县教育体育部门10项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现予以公布。
详见附件。
附件【事项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县级权限)下业务项_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县级权限)实施要素.doc】
附件【事项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乡级权限)下业务项_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乡级权限)实施要素.doc】
附件【主项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下子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