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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构职能
  • 索引号
    20240913-170654-561
  • 发布机构
    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5-26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民政局机构职能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的责任。

2.拟订绿春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起草有关措施,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贯彻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贯彻落实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的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

6.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7.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和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负责经营性公墓的报批和管理。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措施、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事业发展规划。

10.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贯彻落实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民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绿春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独立核算的机构数是1个。内设:办公室、社会救助科、社会事务科、社会组织管理科、养老和儿童事务科、基层政权和地名区划、1个下属事业单位中心敬老院。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实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民政领域安全。以疫情为令,全力投入抗疫,及时组建了全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制定了《绿春县民政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方案》《绿春县民政系统加强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措施、重点任务等内容;及时对县中心敬老院(儿童福利院)实行封闭式管理,定期开展全面消毒;强化婚姻登记中心管控定期对登记中心场所清洁消毒,并设立体温检测点;将各级防控和防护措施和疫情动态向全局干部和家属宣传,引导正确防护和保持舆论导向,做好扫码入场、健康申报和外来人员信息登记报送工作;强化疫情社会捐赠物资监督。

(2)聚焦脱贫攻坚,抓实兜底保障

①兜底对象更加精准。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兜准、兜住、兜牢”行动。主动与扶贫部门对接衔接,按低保认定条件逐人逐户排查识别遗漏对象,过好核实研判,坚决杜绝“漏保”“错保”“一兜了之”等问题。切实加强了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对象、标准、管理有效衔接,做到了“两线合一”,确保兜底对象精准保障。

②保障措施更加有力。一是城乡低保更加规范。深入开展低保专项治理,坚持分类施保、动态管理,建立了低保投诉举报和快速处理机制。二是加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三是临时救助作用更加凸显。切实加大对因各种特殊原因造成的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群众救助力度。四是有力保障困境儿童及残疾人。强化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保障工作。五是及时兑现沿边定居补助。

(3)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和社会组织管理,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一是健全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机制。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指导力度,积极推进以协商议事为核心的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配套制定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二是稳妥推进区划改革。三是规范社会组织监督管理。采取加强扶持培养,降低门槛、简化手续,上门服务等措施,促进社会组织纳入管理体系,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扎实抓好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四是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不断加强。建立了由组织部门综合协调,政府部门负责、群团组织配合的社会人才工作格局。

(4)加强专项事务治理,提升社会服务能力。一是积极推动殡葬服务改革管理。制定了《绿春县民政局关于全面开展“三沿六区”活人墓、大墓、豪华墓清理整治方案》,组织开展排查整治,全县未发现活人墓、大墓、豪华墓。集中开展了移风易俗宣传活动,宣讲文明殡葬,绿色殡葬,厚养薄葬等殡葬新风。二是扎实开展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强化部门联动,深入开展“7个专项行动”,依法治理早婚早育行为,倡导健康向上的婚育新风。三是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建立了农村留守老年人和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定期巡访制度,建立了留守老年人和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台账资料。

(5)深入治理损害群众利益。一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民政系统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全面做好全县民政系统领域整治工作。二是健全低保投诉举报机制和监督机制。按照“谁办结谁答复”原则,规范了低保投诉举报和快速处理机制;利用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和新增保障对象抽查时机,对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救助、城乡临时救助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发放情况开展调查,坚决杜绝损害群众利益现象发生。

四、单位主要负责人

马志祥

五、办公地址

绿春县大兴街57号(街心花园)

六、联系电话

0873-4221407

七、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00-11:3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