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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构职能
  • 索引号
    20240913-170653-467
  • 发布机构
    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6-18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制定全县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研究制定综合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的建议;拟订本县级财政体制改革政策,完善鼓励企业、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按照规定负责办理涉及财政、税收、地方政府性债务等方面的事务;制定和监督执行财政、财务、会计、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财政票据。

(三)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绿春县人民政府委托,向绿春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财政预算和执行情况,向绿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承担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办理上级对绿春县的转移支付,制定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四)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并负责实施,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统一管理财政专户;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五)参与拟订地方税收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方案;研究提出对地方财政收入影响较大的地方税收临时和特案减免的建议;负责审核办理县级国家赔偿费用事项。

(六)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管理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办理县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的具体工作;负责组织产权登记、产权界定、资产信息化管理与报告、资产评估、资产清查等工作。

(七)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监督管理县属国有企业,监缴县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照规定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资产和财务监管工作;完善地方金融企业改革发展有关财税政策;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制度;负责信用担保制度建设和信用担保行业的监管工作;按照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负责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工作。

(八)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负责制定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外债;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和偿还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拟订地方会计管理制度和办法;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二)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和投资评审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投资评审体系,组织开展县级财政绩效评价和投资评审工作。

(十三)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十四)负责制定财政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宣传工作;制定财政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五)负责县人民政府金融办工作,拟订县金融业发展总体规划和相关政策;承担对地方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机构等相应授权的监督管理职责;组织推进金融市场发展,拓宽融资渠道。

(十六)拟订和执行财政与企业的分配政策;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

(十七)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绿春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绿春县财政局局设1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人事教育股、科技信息股)

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参与财政政策研究;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起草和修改有关重要报告和文件;负责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负责局机关文电、机要、宣传、信息、办公自动化、印鉴、文印、保密、档案、接待联络、车辆管理、安全保卫工作;协调、处理信访和办理“两会”建议、提案;管理机关财务、固定资产及其他行政事务;负责离退休人员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拟订教育培训有关工作制度;组织搞好财政文化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常态化工作;负责编修《绿春县财政年鉴》;办理机关人员因公出国的有关手续;协助抓好机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拟订财政信息化发展规划和组织实施;研究制定财政信息化建设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县级财政信息系统、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负责局内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检查和管理工作;承担机关信息化运维和技术服务;会同国库科建立财税库银联网系统并负责管理;协助相关科室汇总分析财政管理数据;承担财政信息公开相关工作。

(二)综合与研究股(绿春县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办公室)

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研究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负责监管住房公积金;负责监管全县住宅维修专项资金;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监管彩票市场,按照规定管理彩票公益金: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负责审核和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负责财政周转金的清理、催收工作。

(三)监督检查股 (法规督查股、税政股)

承担财政政策研究工作;组织和管理政策性课题研究;协助办公室编修《绿春县志.财税志》、《财政年鉴》和《绿春县财政研究报告》;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审核其他部门拟订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涉及财政的条款;负责局机关行政执法监督和评议考核工作;负责审核办理县级国家赔偿费用事项;承担有关听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拟订和执行有关财政监督的政策和制度;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承担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有关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反映财政收支管理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组织监督检查财政部门内部执行财政法规、政策和制度的情况。

负责会同税务部门做好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参与税制改革方案和重大税收政策调整的调研;负责审核其他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涉及税收政策问题的条款;负责调查了解重要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执行情况,组织开展税源调查和重点产品国际竞争力调查工作;指导县财政部门的税政工作。

(四)预算股(债务管理股、绿春县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织起草向绿春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本级预算及执行情况的报告,向绿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的报告等重要文件;执行国家财政体制和管理制度,拟订全县预算管理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负责办理中央、省、州对我县的转移支付;编制年度县级财政收支预算草案及拟订收支预算调整变更方案,汇总全县年度收支预算草案,办理年度全县财政结算;审核和批复县级部门预算、结算;审定县级部门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零基预算”支出标准定额;统一办理预算指标的调整、划转、追加、登记等管理事宜,并负责县预算管理和协调本级有关部门、股室的预算指标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财政收支管理及预算执行分析,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预算的政策措施和建议;管理民族机动金、县乡基层政权建设资金、兴边富民等专项资金;承担与县人大、税务、审计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事宜,负责提供财政预决算报告、年度预算调整报告相关数据资料;负责全县政府性债务的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拟订全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有关政策、制度和办法,确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目标和要求;组织制定县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建立财政绩效评价数据库;制定县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规划和年度计划,审定县级各预算部门(单位)预算支出的绩效考评目标;组织实施县级财政支出绩效考评,作出县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开展财政绩效评价宣传工作;指导和推动全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相关课题的研究。

负责对财政资金的建设、维修、改造项目以及上级财政部门委托评审的基本建设项目的工程概算、预算和竣工决(结)算进行评估和审查;负责本级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专业审核工作,提出交付使用资产价值意见;配合本级财政部门做好资金专项核查及追踪问效工作等。

拟订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负责地方政府债券发行项目的上报;审核政府性债务举借、使用、偿还计划;负责地方政府性债务的统计、分析、报告;负责债务风险预警和控制;推进地方政府信用评级建设;承担绿春县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

(五)国库股(国库支付股)

组织预算执行、资金调度;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负责组织编制及批复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负责县本级财政性资金的拨付,进行预算内、外资金及财政专户资金的统一集中核算,并承担国库资金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建立健全财政资金内控机制,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负责联系人民银行、国税、地税及各商业银行落实财政收支目标任务;承担财税库银联网工作。

负责协助财政国库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各预算单位财政资金申报和授权支付预留印鉴;负责按照部门预算和已下达预算单位的预算指标,审核部门预算经费管理科室批复的预算单位月度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用款计划,经财政国库部门审核后,支付财政资金;负责预算单位工资统发;负责审核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申请;负责接收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反馈的财政资金支付信息,整理支付凭证回单、及时核对相关账务数据,并将支付凭证及时反馈财政国库部门总会计记录会计账务;加强预算单位备用金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

(六)行政政法股

承担行政、政法、群团等公共安全方面的部门预算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有关财政政策;审核提出下年度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制定行政政法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拟订公务用车政策及相关制度;拟订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制度;负责全县执法执勤用车管理;负责办理驻县军队、武警部队有关经费事项。

(七)教育科技文化股

承担教育、文化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有关财政政策;承担《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有关行业财务制度的监管工作;拟订教育、科学、文化等部门(单位)经费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承担县级国有文化企业财务管理的有关工作;参与所联系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

(八)经济建设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股)

承担发改、交通、建设、国土资源、环保、质监等部门的预算管理工作;负责政府投资财政资金管理,拟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审核和执行县级基本建设资金预算;研究制定支持综合交通、新型城镇化、资源保护利用、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并负责相关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全县重点项目管理工作,参与项目规划编制和项目前期工作,建立项目储备库;参与投资体制改革,在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准公益事业发展中推广PPP模式。

拟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履行(PPP)模式规划指导、融资支持、识别评估、咨询服务、宣传培训、绩效评价、信息统计、专家库和项目库建设职责。

(九)农业股

承担农业、林业、水利、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管理工作;拟订全县财政支农政策、有关行业事业财务管理制度和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负责宣传财政农业政策;管理支农专项资金,管理扶贫专项贷款贴息,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承担农民补贴“一折通”平台的综合管理工作;参与所联系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

(十)社会保障股

承担民政、卫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有关财政政策;负责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并实施监管;管理县级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医疗经费;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参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研究和有关政策及管理制度的制定工作。

(十一)产业发展股(涉外财政工作股)

承担工业、商贸流通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管理工作;管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新兴产业创投基金;研究提出支持企业改革与发展的财政政策;承担县级国有文化企业财务管理的有关工作;研究提出县级财政支持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非公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扶持政策;负责粮食财政财务管理及相关政策性补贴、专项储备资金和专项资金管理等工作;负责县属文化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工作;承担融资担保管理工作(中小企业信用担保)。

承担绿春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绿春县投资促进局等的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对外财经合作与交流方面专项资金的有关管理工作;承担有关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管理工作;承担国际多边和双边有关财经合作事项;负责管理地方非贸易非经营性购汇人民币限额指标审批、核销手续;管理有关促进外贸发展和支持“走出去”战略的政策拟订及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十二)地方金融股(金融合作股)

负责地方金融企业的资产和财务监管、经营绩效评价及负责人薪酬审核管理;按照规定管理财政贴息、补贴风险补偿、奖励等政策性金融业务;配合有关部门维护金融秩序;负责上级专项借款的清理、催收工作;负责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筹集、垫付、追偿、核销等工作。

负责拟订金融业(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发展规划、计划及政策措施;收集分析全县金融运行情况和金融机构业务工作动态,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联系金融监管机构、驻县金融机构,引导和协调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入;指导地方银行、保险、证券、期货、信托机构的改革、发展、重组和风险处置;协助有关部门查处和打击欺诈、挪用、逃废银行债务等行为;协调短期融资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的申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洗钱、反假币工作,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登记服务公司、资本管理公司、股权基金投资公司、城乡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的设立、变更、终止、业务范围的初审和经营监管有关工作。

(十三)会计股

宣传贯彻实施国家会计法律法规、准则和制度;管理分行业的企业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组织指导财政系统干部的学历教育;负责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负责全县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和管理;管理会计电算化工作;负责会计法律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负责会计学会、珠心算协会工作。

(十四)政府采购管理股

对政府采购资金预算、采购信息、采购方式和采购合同进行管理;受理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规定政府采购专业岗位任职要求;对政府采购活动及集中采购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制定政府采购的有关规章制度。

(十五)国有资产管理股

研究提出完善国有产权管理的建议,拟订全县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核销及产权纠纷调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审核国有企业国有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综合研究全县国有企业的运行状况,研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承办全县国有企业财务预决算的有关工作;承担县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承担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监督县属国有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制度;承办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有关工作。

负责拟订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办法;承担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工作;配合部门预算的编制对单位资产购置项目进行审批;对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处置等事项进行审批;负责罚没物资的处置管理;承担县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相关工作。

(十六)非税收入管理股

承担相关归口县直部门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负责非税收入直征直管工作;拟订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规定和实施办法,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的监督管理;编制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非税收入年度计划;审核县级部门(单位)非税收入年度预算;承担非税收入核算、统计分析和财政票据管理;组织考核县级预算单位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指导全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的开展;负责全县财政票据的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各种财政票据领购、保管和销毁的管理制度;负责查处财政票据使用中的违规行为。

(十七)农村综合改革股

研究起草农村综合改革规划、方案和政策措施,负责协调、督促、指导和推动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开展县内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参与传统村落(古村落)保护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省级重点建设村工作;组织开展小城镇发展和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试点;承办绿春县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三、其他事项

负责管理绿春县国库支付中心、绿春县投融资中心。

四、单位主要负责人

李黑才

五、办公地址

绿春县财政局办公楼(双拥广场)

六、联系电话

0873—4221675

七、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00-11:3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