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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构职能
  • 索引号
    20240913-170646-044
  • 发布机构
    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0-29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职能

一、主要职能

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绿春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绿春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规划。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许可。组织指导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许可工作。落实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县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绿春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推进标准化发展战略;开展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工作;推动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推进开展各级各类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组织推动和监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十三)负责监督管理检验检测机构,督促完善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系。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五)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十六)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

(十七)负责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制度。依职责指导和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监督管理。

(十八)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十九)负责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制定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制度,依职责指导和监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

(二十)负责全县执业药师管理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二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设12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股、政务服务股(绿春县个体私营经济协会)、食品监管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股(绿春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市场规范管理股、质量标准计量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绿春县消费者协会)、综合协调与应急管理股、价格监督检查股、知识产权监督管理股。

按乡镇行政区域设立9个市场监督管理所:大兴市场监督管理所、三猛市场监督管理所、戈奎市场监督管理所、牛孔市场监督管理所、平河市场监督管理所、大黑山市场监督管理所、半坡市场监督管理所、骑马坝市场监督管理所、大水沟市场监督管理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负责辖区内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和监管、商品市场监管、广告活动监管、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直销活动监管、质量监管、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管理、拍卖及经纪活动和合同行政监管、计量管理、标准化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市场监管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日常监管,对管辖区域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等方面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四、单位主要负责人

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党组书记、局长)毕云锋同志,正科级。

五、办公地址

市场监督管理局坐落绿春县镇东巷89号(老农贸市场路口)。

六、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08:00-11:3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联系电话

局办公室设在新办公楼三楼,办公室座机号码(传真):422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