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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构职能
  • 索引号
    20240913-170636-862
  • 发布机构
    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1-12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公安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

绿春县公安局既是主管全县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又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执法部门。既是组织、领导协调全县公安工作的领导和指挥机关,又是直接参与侦破重特大案件、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实战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

(二)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州公安局的指示,研究部署全县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三)分析、研究全县社会治安状况,及时、准确地掌握影响和危害全县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况,为县委、县政府和州公安局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制定对策进行处置。

(四)研究、贯彻全县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法规、条例及有关规章制度,并抓好指导、监督、检查落实工作。

(五)负责公安队伍思想、组织、文化和作风建设。

(六)领导、指导、督促、检查、组织、协调侦查和处置全县特大案件、重特大治安事件和骚乱。

(七)指导、检查、督促全县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法制建设和执法活动,指导、监督和依法查处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八)领导、组织和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的犯罪案件,并组织抓好禁种、禁吸毒品工作的落实、检查和监督。

(九)指导、监督、组织依法管理外国人,口岸边防检查和出入境工作,以及外国人在县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边境治安管理工作。

(十)执行刑罚工作;指导、督查看守所、拘役所、治安拘留所的管理与执法活动。

(十一)指导、监督对全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治安联防、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工作。

(十二)依法组织、实施、监督、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培训工作;查处重特大交通事故。

(十三)依法实施公安机关行动技术工作,组织指导和参与实施全县公安机关的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及其他公安科学。

(十四)指导、监督、实施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五)组织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服务工作。

(十六)组织全县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民警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十七)领导全县公安边防、公安消防现役部队建设,组织实施警卫任务;对武警绿春大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八)组织领导全县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规划、指导和督促全县公安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建设,检查监督公安教育及公安宣传的方针和措施的落实情况;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十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州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绿春县公安局机关设16个内设机构和纪委,其中:交通警察大队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其余内设机构规格为副科级,监管场所、派出所机构规格为副科级。按其性质,分为综合管理机构、执法勤务机构、监管场所和派出所、公安现役部队。

1、政治处

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县公安队伍的思想、组织、文化和纪律作风建设;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警衔的日常管理、民警教育训练;组织指导开展公安宣传工作;直接承办公安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配备和工资待遇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全县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实施对全县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

2、警务保障室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装备财务,后勤保障工作,申报、分配、管理、监察全县公安业务经费及其他专项拨款使用情况;负责全县装备建设和物资分配及本局机关行政财务、房产基建、物资装备、国有资产的管理及后勤行政事务、车辆管理、安全保卫等;搞好生活服务及全县性公安会议保障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3、科技信息化大队

负责指导、管理全县公安系统信息工作,制订全县信息通信业务建设规划;负责有线、无线通信组网和机要、密码工作;保障公安信息通信网络的正常运行;保障全县公安机关数据查询、电话、图像、会议等技术服务、负责各种信息通信设备的购置、分配、使用、维护工作以及信息、机要通信、计算机信息网络队伍的管理、培训;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各系统的日常维护、维修工作。

4、指挥中心(加挂办公室牌子)

负责掌握全县公安工作情况,收集、分析、报告敌情和社会治安情况;搞好调查研究和统计工作,收集、分析、反馈各类公安信息;协调处理紧急警务;起草并审核重要文件和会议报告;负责督办、保密、文电收发运转、印刷、档案管理、公安史志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内设各部门的协调统一,发挥枢纽和参谋作用。下设110情报信息中队。

5、法制大队

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公安工作中的国家法律、法令的实施;审核、拟订与公安有关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指导、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的研究处理;审核公安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毒品案件、治安案件;承办审核少年收容教养案件及公安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指导、监察、检查全县公安机关的法制建设和执法质量考核考评;负责公安机关的信访案件;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6、出入境管理大队

负责指导、管理本县公民和外国人入出国(边)境的审核审批工作;指导、组织实施对外国人居留、旅行等行政管理工作和违法事件、案件的查处以及涉外案件的侦破;负责管理、指导对华侨、港澳台同胞出入境审批和处理国籍问题;归口、组织、管理本局外事工作,归口、指导全县公安外事工作;负责有关公安业务的外文资料编译工作,收集获取情报资料及统计工作。

7、警务督察大队

负责督察重要警务、措施、活动的组织实施情况;局属公安机关及其民警执法、执勤的执行情况;使用武器、警械以及警用车辆、警用标志的情况;处置公民报警、请求求助和控告申诉的情况;文明执法、文明执勤和遵守警容风纪规定的情况;组织管理和警务保障的情况;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履行职责、行使职责和遵守纪律的其它情况。

8、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协调、监督、检查、指导对本地区党政机关和金融机构等重要部门公共信息网络和互联网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对计算机病毒和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其他有害数据的防治研究工作进行管理;查处违反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国际出入口信道、互联网络、接入网络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网吧”、“酒店电子商务中心”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备案登记和安全审核制度;对单位和个人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传播有害信息的情况给予查处,对上述地址、目录、服务器,应通知有关单位关闭或删除;负责接受有关单位和用户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发生的案件报告,查处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事故和非法侵入国家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和应用程序、传播计算机破坏性程序等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利用计算机实施的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机密等违法犯罪案件;掌握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的发展动态,研究违法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提出防范和打击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的对策;研究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的取证、破译、解密等侦破技术,并负责对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中的电子数据证据进行取证和技术鉴定;对有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的执法情况实施监督。

9、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掌握影响全县社会政治稳定的敌情社情动态和重大问题;组织调查研究,并制定对策,组织、指导、监督和实施对危害全县政治稳定的案件和事件的情报信息调研和处置工作;承办、组织、协调、指导开展对周边国家及相关地区的境外调研工作和外联工作,指导隐蔽工作职业化、社会化建设、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和有关事项。

10、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负责全县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掌握和研究经济犯罪的情况,制定全县打击、预防经济犯罪的工作方案;负责侦办和指导分工管辖的77种经济犯罪;协调和承办特大或跨地区的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重大经济犯罪案件,掌握分析全县经济犯罪动态,研究规律、特点、发展趋势及打击与防范对策,建立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工作的协作机制。负责对涉税犯罪案件的侦查破案工作;负责金融类犯罪案件的侦破,承办上级交办的重大经济犯罪案件,指导金融部门加强防范经济犯罪的工作;指导、协助、参与打击走私、伪造假烟等重特大案件的侦查工作;承担对社会公共安全产品行业和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实施监督。

11、治安管理大队(加挂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牌子)

指导、监督、组织、参与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和部份刑事案件;依法指导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核材料保护和特种行业的工作;指导巡警队伍建设和公安派出所的工作;指导、监督和参与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重点建设工程和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协调指导办理制发居民身份证的具体业务;指导、组织、监督、实施重大活动及警卫对象的安全保卫工作。下设治安行动中队、经济文化保卫中队、危险物品管理中队。

12、刑事侦查大队

负责指导、组织、实施全县刑事侦查工作,并制定对策;收集、掌握、分析、研究各种刑事犯罪动态资料信息;组织、协调、指挥和直接参与处置严重暴力案件和跨市县联合侦查的大要案工作,组织实施对案件、人犯的通报、通缉和追捕工作;下设侦查中队、情报信息中队、技术中队。

13、禁毒大队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禁毒工作,组织、指挥、协调、实施对走私、制造、运输、贩卖毒品犯罪活动的调查研究,侦查工作;负责收集、掌握、分析对境内外毒品犯罪的情报信息、研究、制定禁毒工作对策和有关法规、措施;指导、研究禁种、禁吸综合治理措施,负责强制戒毒的业务与建设;指导、协调、实施毒品犯罪的预防和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和易制毒化学品的管制工作;承办县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等。下设情报信息中队、禁吸禁种中队。

14、交通警察大队(加挂道路交通安全协会牌子)

负责全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制定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及措施,组织、指导全县城乡交通安全、安全宣传教育、交通指挥、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和车辆安全培训、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审核与发证发牌工作,按照技术规范和标准,参与城乡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负责全县交警系统的物资装备,负责各种大型活动的交通警卫工作,指挥、处理重特大交通事故和侦破交通事故逃逸案件,承办绿春县交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下设情报信息中队、秩序管理中队、事故预防和处理中队、车辆和驾驶员管理中队、平河乡交通管理中队、骑马坝乡交通管理中队、半坡乡交通管理中队。

15、巡特警大队

负责对全县城区重点地区、敏感部位和治安复杂场所的巡逻防范;处置群体性事件;处置恐怖事件、暴力案件;负责收集在巡逻中发现的现行行政案件证据;负责收集在巡逻中发现的“两抢一盗”、制售伪劣产品和群体性扰乱公共秩序三类现行刑事案件证据;维护重点地区、重点时段的交通秩序;负责对全县巡防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考核;负责组织实施巡防系统堵控统一行动;承担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6、反恐怖大队

负责组织绿春县公安机关反恐怖工作的开展;收集掌握、分析、研究当地反恐斗争的情报信息和形势,提出反恐斗争的建议和对策;组织开展反恐基础业务建设,检查落实防范恐怖袭击各项措施,指导有关部门、单位制定反恐怖工作预案,加强对重点单位、要害部位反恐防范工作的检查和督导;负责对当地恐怖组织、案件的侦查、调查,依法严厉打击恐怖犯罪活动;组织开展反恐防范、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反恐怖装备、重要设施建设提出建议;协调组织当地反恐怖应急处置力量加强综合演练,做好恐怖袭击的应急处置工作;加强与当地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联系,督促完成有关事项;承担县反恐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及县反恐情报中心的工作职责;完成上级反恐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纪委(加挂监察室牌子)

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职能,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对局党委负责报告工作,同时接受上级纪委、监察机关的领导。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指导、协助查处公安机关党员和民警违法违纪案件。

(四)监管场所和派出所

1、绿春县看守所

负责关押、审查和处理全县司法机关送交的犯罪嫌疑分子和被治安拘留的违法人员、对判处一年以下徒刑的短刑犯实施管理、教育和劳动改造工作;负责县局直接办理的案件逮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羁押、管理、教育,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顺利进行;对在押人员中开展深挖犯罪工作;负责对被治安拘留的违法人员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下设勤务保障中队。

2、绿春县拘留所

承担全局经办案件中对当事人采取治安拘留以及被人民法院司法拘留的人员的执行关押任务;负责对拘留人员进行法律、道德、形势教育;掌握被拘留人员思想动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保证治安拘留所的安全。下设勤务保障中队。

3、大兴派出所

负责辖区的治安管理;管理户口和居民身份证;查破治安案件;做好街面巡逻防控工作;管理爆炸危险物品;协助内部单位保卫组织搞好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开展以治保会为主体的多层次的村寨群防群治工作;管理交通;在刑事侦查大队的指导下积极侦办辖区内的刑事案件;落实“帮教”、宣传法制,开展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纠纷,掌握社情民意,为党委政府决策服务;完成镇党委、政府和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下设情报信息中队、刑事侦查中队、治安行动中队、社区民警中队。

4、牛孔派出所、大水沟派出所、大黑山派出所、三猛派出所、戈奎派出所

负责辖区的治安管理;管理户口和居民身份证;查破治安案件;做好街面巡逻防控工作;管理爆炸危险物品;协助内部单位保卫组织搞好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开展以治保会为主体的多层次的村寨群防群治工作;管理交通;在刑事侦查大队的指导下积极侦办辖区内的刑事案件;落实“帮教”、宣传法制,开展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纠纷,掌握社情民意,为党委政府决策服务;完成乡党委、政府和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上述5个派出所下设交警中队、社区民警中队。

(五)公安现役部队

公安边防大队(现役副团级)

负责全县边防管理工作;领导、维护全县边防地区治安和警戒巡逻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出入境口岸边防验证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查缉、打击走私违禁物品、非法偷渡等违法犯罪活动及情况调研等工作;负责全县公安边防部队的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

绿春县公安局办公地址:绿春县大兴街52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73—4229500

负责人:绿春县公安党委书记、局长 李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