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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cxdxz/2025-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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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大兴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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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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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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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大兴镇人民政府机构职能(2025)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上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拟订适合本镇实际的具体政策措施,并有效地组织实施。
(二)为经济发展提供服务。加强和改进党和政府对经济工作的领导,重点是加强发展规划并为各类经济主体进行示范引导、提供政策服务以及营造发展环境。指导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完善农村经济承包责任制,因地制宜组织发展特色工业、农业经济,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加快农村城镇化建设步伐;引导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三)建立和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各项公共服务。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对象集中供养、低保家庭子女基础教育免费入学、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城乡医疗保障及就业培训、救济救助、民政优抚等工作;加强集卫生监督、疫病防控、医疗卫生服务为一体的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抓好和完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农田水利、生态环境、农村公路管理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四)进一步强化社会管理职能,加强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建立村、企业及单位治安综合治理网络,实行群防群治。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抓实平安乡镇、平安校园、平安单位建设;加快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制,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做好基层信访调解工作,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五)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管理,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的建设。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村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健全村级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扩大和健全农村基层民主,引导农民运用“一事一议”等办法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六)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党政机构设置和职责
大兴镇党委、政府设置5个综合办公室:
1.党政综合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安全生产、文秘、信息、会务、保密、档案、政务公开等日常事务职责,以及后勤保障、内部财务、督查考核、自身建设等工作。管理协调综合应急指挥平台。
2.基层党建工作办公室。承担党的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意识形态、党的社会工作、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招才引智等职责。负责宣传、统战、民族宗教、人民武装、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党校、人大日常事务及政协联络等工作。指导基层群众自治、城乡社区治理。
3.经济发展办公室。编制并组织实施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产业发展、项目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城乡规划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产权制度改革、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业经济、交通运输、农民负担监督、调查统计分析等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负责教体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科技人才、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社会保障、民政事务、退役军人相关服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社会组织培育管理、科技管理等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5.平安法治办公室。负责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信访、维护社会稳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网格化社会治理服务等日常事务,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和社区矫正工作,预防处置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防范和协助处置非法集资、邪教等工作。管理协调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平台。
(二)事业单位设置和职责
大兴镇设置4个事业单位,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党群服务中心(加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负责提供政策咨询、开展党群活动、组织志愿服务、进行社会动员、推进移风易俗、实施文明创建、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和民政、社保医保、劳动就业、卫生健康等民生保障公共服务事项。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办事指引、帮办代办服务。建立完善镇、村(社区)政务服务体系,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技术保障工作和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应用推广,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管理协调便民服务平台。
2.综合行政执法队(加挂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工作站牌子)。承担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行使相关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和监督检查权,健全和落实执法配合联动机制。负责管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开展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城乡火灾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等应急管理工作。管理协调综合行政执法指挥平台。
3.农业农村发展和财务服务中心。负责农业、林草、水务、农业机械、畜牧兽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村集体经济发展、人居环境提升、财政、国有资产监管、村(社区)一级财务及“三资”管理审计等工作。
4.社区治理服务中心。承办健全完善社区治理机制,社区公共服务、网格化管理、组织公益服务、社区安全与综合治理、社区业委会管理、社区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解决社区治理难题等服务性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1.大兴镇机关核定行政编制30名。领导职数11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3名,分别为党委书记1名、镇长1名(兼任副书记)、人大主席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8名,分别为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镇长(3名)、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武装部长。
2.核定事业编制42名。其中,设置党群服务中心岗位10名、综合行政执法队岗位5名、农业农村发展和财务服务中心岗位18名、社区治理服务中心岗位9名。核定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具体是党群服务中心主任1名、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1名、农业农村发展和财务服务中心主任1名、社区治理服务中心主任1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进本镇机关及辖区内村(社区)、各类组织党建工作。指导村(社区)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村(社区)治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
(二)促进经济发展。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国土空间等各项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推进乡村振兴、城乡建设管理、人居环境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推动镇、村(社区)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增加村(居)民收入。
(三)强化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落实教体文化、科技人才、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社会保障、民政优抚等方面相关政策。加强辖区内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完善镇、村(社区)两级政务服务体系。
(四)维护安全稳定。依法承担辖区内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工作,保障辖区内公民和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加强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健全完善信访和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履行法定及上级赋予的相关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统筹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五)实施综合管理。承担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重大问题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等职能。统筹协调财政财务管理、统计管理等工作。
(六)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单位主要负责人
镇长:朱重金
五、办公地址
绿春县大兴镇大兴街36号(大兴镇人民政府)
六、办公时间
周一到周五08:00-11:3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联系方式
地址:绿春县大兴镇大兴街36号;邮编:662599;联系电话:0873-422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