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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70636-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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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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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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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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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机构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实际,研究我县综合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思路。
(二)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规划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行业发展。
(三)组织拟订公路、水路、铁路、民航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负责拟定综合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承担综合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指导城乡客运的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公共汽车的运营和汽车租赁。负责按中越两国政府签订的《汽车运输协定》有关规定,管理出入境汽车运输、国境河流运输及航道有关管理工作。负责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执行的监督,指导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参与县级机动车报废工作。加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职能、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五)承担公路、水路、铁路、民航建设行业管理。负责公路协调水路、铁路、民航有关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监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养护、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地方公路路政管理和航道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和航道产权。
(六)承担辖区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航道管理养护、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船舶与港口设施安保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调查、处理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和水上交通违章案件;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
(七)承担全县综合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养护、市场的行业监管。协助省、州做好我县重点公路、大型桥梁、主要干线公路的建设;负责地方公路、协调水路、铁路、民航的建设、监督、维护和项目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民航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云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培育和发展道路运输市场,对全县道路运输行业(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实施行业管理。按权限实施道路运输经营行政许可,引导全县道路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维护全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依法查处违法违章经营行为。
(九)承担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负责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综合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教育培训、环境保护、绿色交通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承担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点物资、抢险救灾、军运等紧急客货运输,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全县道路运输站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负责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负责全县道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执行道路运输行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负责交通运输科技开发、推广和应用工作。
(十二)协调中央和省管铁路、民航涉及地方的有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三)承担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监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拟定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十四)负责国防动员中的交通战备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 与县发展和改革局在交通运输规划、报批方面的职责分工:一是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统筹协调全县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规划。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二是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会同县交通运输局做好有关交通运输规划、项目的报批工作。需要报上级发改部门审批、核准及安排国家预算内资金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重大项目,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核后,按照程序报批;需要由上级交通部门和发改部门联合审批、核准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和县交通运输局联合审核、按照程序报批。
2. 与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在河道采砂方面的职责分工。县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县水务局牵头会同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对河道采砂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县自然资源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县交通运输局参与编制区域内通航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秘、档案、史志、机要、信访、保密、财务、政务信息、宣传、督办、扶贫、人才建设、教育培训、老干、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资产管理、后勤保障和电子政务工作;负责起草工作报告、会议材料及综合性文件;负责接待、对外综合协调、意识形态工作;负责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制定交通运输财务会计、资产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监督组织实施;指导系统内财会工作,监督、经费使用管理;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融资、信贷等财务管理工作;承担预决算、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负责对本局及所属单位经济合同签订、对外投资、国有资产处置、设备更新等重要经济活动进行监督;负责县管项目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
(二)综合规划股(交通战备办公室)。组织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公路、客运站点基础设施的规划,协调水路、码头、铁路、民航的专项规划;统筹衔接公路专项规划与水路、铁路、民航规划并提出草案,负责出具规划和建设项目的意见;负责本县行业基本建设、技术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审核工作;审核、上报、下达全县交通运输各项年度计划及数据统计;负责交通重点项目的储备、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工作;负责工程建设项目资金计划的落实与监督;负责固定资产统计工作;负责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利用外资工作。负责组织交通行业扶贫工作和行业国防动员工作,承担国防动员中有关交通战备的工作;负责科技、教育、标准化、信息化工作,组织办理人民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
(三)法规安全股(应急办公室)。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综合运输、交通行政执法的政策、法规;负责道路运输、路产路权等交通运输行业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受理和审批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报备工作;承担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核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普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拟订有关公路、水路、铁路、民航安全生产制度和应急预案;监督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承担有关公路、水路、铁路、民航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稳工作。
(四)综合运输股。承担城乡道路运输和公共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公路、水路、铁路、民航综合运输发展;监督实施综合运输有关政策、制度、标准和运营规范;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拟订综合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运输线路、营运车辆等管理工作;按照规定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承担权限范围内的涉外运输工作;组织协调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组织开展全县客运市场调查研究,编制辖区道路旅客运输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同有关部门规划全县客运站场的设计、验收工作,培育农村客运市场。负责车辆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和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
(五)综合建设股。负责公路、协调水路、铁路、民航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质量监督的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和监督实施公路基本建设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和实施办法;按照公路建设的基本程序,审核批复施工图设计、施工许可、变更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资料,参加竣工验收工作;负责招投标管理、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程交工、竣工验收;负责指导县管公路建设工作。
(六)综合管理股。宣传、贯彻、执行公路路政、海事、铁路、民航管理的法规和规章。承担公路、水路市场监管工作,协调铁路、民航的行业管理。指导农村公路工作,负责“四好农村路”工作。承担公路路政巡查,保护路产路权。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承担公路水路路域环境整治、标志标线管理和服务区管理改造工作。负责航道、港口设施监管。承担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通信导航等工作。负责公路、水路的监督综合交通灾害防治。协助编制铁路、海事、民航专项规划;协调国家和省级审批海事、铁路、民航项目的报批前期工作。负责和协调地方铁路、海事、民航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协调航线开发,协调中央和省垂直管理的民航和铁路涉及地方的有关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负责地方公路、协调水路、铁路、民航的建设、监督、维护和项目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民航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执行的监督,指导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参与县级机动车报废工作。加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职能、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四、单位主要负责人
李鲁发
五、办公地址
绿春县风情园旁
六、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00-11:3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联系电话
0873-4221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