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lczsthjjlcfj/2024-00012
-
发布机构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绿春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4-12-19
-
时效性有效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绿春分局对县第十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40号建议的答复
杨乔彦代表:
你在绿春县第十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对半坡乡多沙、坝溜等村(社)村民小组进行“两污”治理及生态池设施建设建议》的第40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各乡镇填报的“云南省农村生态环境监管信息系统”数据显示,半坡乡多沙村委会共计15个村小组,4个村小组已完成污水治理,其中2个村小组有治理设施(氧化塘、2格式化粪池),另外2个村小组采用单户资源化利用模式(单户化粪桶、化粪池),村内生活污水无乱排乱放现象、无黑臭水体产生,按照“云南省农村生态环境监管信息系统”中数据运算规则,60%村小组完成治理即完成该行政村治理,则该行政村未完成污水治理;牛托洛河社区共计15个村小组,11个村小组完成污水治理,其中8个村小组有污水治理设施(氧化塘、2格式化粪池),3个村小组采用资源化利用方式,将污水收集后排放至农田林地),按照“云南省农村生态环境监管信息系统”中数据运算规则,该行政村已完成污水治理;哈的社区共计9个村小组,其中2个村小组完成污水治理,处理设施为氧化塘(分散式处理模式),该行政村未完成污水治理;坝溜社区建设有1座污水处理站,集镇共337户,其中216户已接入污水处理站,2024年4月至5月中旬,因设备故障检修未运行,5月中旬后已正常运行。
其中,半坡乡多沙、坝溜、哈的、牛托洛河社区通过实施污水治理项目和户厕改造项目,已完成或者部分完成生活污水治理,未发现村庄生活污水横流、农村黑臭水体,但因处理设施后期运维管护工作不到位,存在部分污水管网破损堵塞、设施运行不畅的现象,已按照《绿春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中的职责分工,积极指导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有关工作,包括将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纳入村规民约并实施,避免污水乱排乱放和乱泼乱倒。落实专人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情况进行日常巡查、检查和监督,对影响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和危及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的行为予以劝阻等工作。
目前,我局正在谋划《绿春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示范项目》,项目奖补资金900.60万元,涉及绿春县平河镇、三猛乡、骑马坝乡、牛孔镇、大兴镇、半坡乡、大水沟乡、大黑山镇等八个乡镇的共38个行政村, 158 个自然村,其中包括半坡乡多沙村委会、哈的社区。新建污水收集管网 112km,131 座污水处理设施,其余 27 座不便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的村庄,建设户用贮水池便于污水资源化利用。通过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结合“户厕改造”、“千万工程”等农村环境整治相关项目,将不断提高绿春县整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能力和水平。
感谢你对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绿春分局
2024年8月7日
(联系人及电话:周芸,19869160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