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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cxwsjkj/2024-0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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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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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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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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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卫生健康局对绿春县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46号建议的答复
黄靖雯等代表:
你们在绿春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平河镇国门医院综合大楼建设的建议》第46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平河镇国门医院综合大楼建设的建议》非常好。绿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绿春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将绿春县国门医院建设项目纳入全县“十五五”卫生健康领域重点项目规划。并分批次从不同层面、不同的投资领域申报了项目建设方案。
2024年5月16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以大开放促进大开发,提高西部地区对内对外开放水平的要求,进一步满足边境地区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美好生活的需求,经过逐级推送,从全省层面,将绿春县边境国门医院建设统筹纳入“十五五”重大战略《基本思路》。
2024年6月14日,为积极储备和规划好边境国门医院建设项目,向省级推送了绿春县县域医共体平河镇分院建设项目,申请纳入省预算内投资项目,争取国家超长期国债投资项目。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2亩,计划总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拟新建门急诊、医技、住院等综合用房,并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及购置一批医疗设备。总投资6250万元,其中,申请超长期国债资金5000万元,政府配套资金1250万元。
2024年8月23日,为积极稳妥推进边境国门医院建设,向州级和省级推送了绿春县县域医共体平河镇分院建设项目,申请纳入2025年社会领域谋划储备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规划用地面积12亩,计划总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拟新建门急诊、医技、住院等综合用房,并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及购置一批医疗设备。总投资625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5000万元,政府配套1250万元。
同时,为加快平河镇中心卫生院提质达标工作,经过不懈的努力,2023年8月,成功创建国家推荐标准乡镇卫生院,并于2024年6月11日,红河州卫生健康委、红河州财政局下达云南省财政厅安排的2024年第一批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资金,即平河镇中心卫生院提质建设项目500万元,用于支持医技、手术等业务用房和CT购置,提升卫生院综合服务能力。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加快国门医院建设步伐,提升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为全县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医疗卫生健康服务。
感谢你们对我县卫生健康事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对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绿春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吴欧保 13887308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