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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cxwhhlyj/2024-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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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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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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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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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对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84号建议的答复
龙鲁山代表:
您在绿春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给予将大黑山镇马鹿塘新村申报A级景区暨配套相关设施的建议》的第84号建议收悉,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绿春县文化和旅游局收到建议后积极研判,为提升大黑山镇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已分配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建设资金30万到大黑山镇人民政府,可由大黑山镇人民政府进行调配,用于配套大黑山镇马鹿塘新村申报A级景区的相关设施,绿春县文化和旅游局将持续对大黑山镇申报A级景区相关事宜给予业务指导,推动全县文旅事业上新台阶。
感谢代表对我县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后敬请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绿春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8月3日
(联系人:刘红兵,联系电话:4220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