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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cxjtysj/2024-0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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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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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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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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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对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7号建议的答复
何青代表:
您在绿春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给予大黑山镇汽车综合服务中心项目支持的建议》的第7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大黑山汽配城建设项目因资金筹集困难,项目难以落地;为避免发生土地闲置,现已被县政府收回为储备用地。
下一步我局将联合县自然资源局、大黑山镇人民政府,积极推进项目申报工作。
感谢您对我县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12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鲁发,0873-4221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