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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cxjtysj/2024-0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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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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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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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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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对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35号建议的答复
半坡乡代表团杨玉明代表:
您在绿春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对二甫村倮沙村民小组至19号界碑(“夫玛倮俄”) 边防巡逻路进行改造提升的建议》的第35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省、州交通运输部门政策文件及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规划期间,中央政策性资金限于支持乡镇通三级公路、30户以上自然村进村道路硬化工程(即一村一条硬化路)。该项目性质为边防巡逻路工程项目,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取得批复,但是由于我局无相应的政策资金支持,现无法立项实施。下一步,我局积极向县政府汇报,同县发改、县边防办、地方部队等协调对接,争取该项目列入县边防办边防巡逻路项目实施。
感谢您对我县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12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鲁发,0873-4221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