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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cxjtysj/2024-0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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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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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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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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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对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31号建议的答复
大兴镇代表团白苏华代表:
您在绿春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修缮那倮果至削峰填谷公路的建议》的第31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省、州交通运输部门政策文件及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规划期间,中央政策性资金限于支持乡镇通三级公路、30户以上自然村进村道路硬化工程(即一村一条硬化路)。该项目为连接线,且为新开挖路段,目前,对于该项目我局无政策资金支持。下一步,我局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多渠道筹措资金实施该项目工程。
感谢您对我县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12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鲁发,0873-4221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