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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cxjgswj/2024-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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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机关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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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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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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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机关事务局对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55号建议的答复
白永生代表:
您在绿春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高效配置乡镇公务用车的建议》的第55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在接到代表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采用监管平台、电话询问以及现场核实的方式,开展了1次全县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自检自查工作,对各用车单位的车编、车辆运行状况进行核对,认真分析各单位公务用车保障能力与部门业务量是否成正比。
经调研后发现,戈奎乡、三猛乡、牛孔镇、大兴镇、县检验检测所等5家单位的公车保障能力存在严重短板,新增单位公务车辆的事宜亟待解决。为此,我局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提交了车辆购置方案和购车资金请示。同时,我局主动向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对接业务,已经争取1辆公务车辆无偿划拨到戈奎乡,目前正在进行资产移交手续。
衷心感谢您对机关事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绿春县机关事务局
2024年12月13日
(联系人及电话:车月英,18213618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