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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
  • 索引号
    lcxzrzyj/2024-00024
  • 发布机构
    绿春县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2-18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自然资源局对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78号建议的答复

陈永宁等3名代表:

你(们)在绿春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收储调整勐绿高速、国道219建设临时用地的建议》的第0078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各位代表提出“将勐绿高速和国道219临时征用地调整为永久征用地;并把牛孔镇集镇附近的部分农田调整为非农用地,列为县城建设副功能区,作为美丽县城建设的延伸”的建议,对牛孔镇的用地和集镇建设深思熟虑,做了长远的思考,建议高瞻远瞩,但是,将临时征用地调整为永久征用地、集镇附近的部分农田调整为非农用地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

一是土地征收资金压力大财政资金缺口较大,土地收储资金极其匮乏,县财政无力支付永久用地征用补偿资金。

二是临时用地使用与管理有特定要求。根据《云南省临时用地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云南省临时用地审批细则(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临时用地具有临时性和可恢复性等特点,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临时用地严禁转让、出租和抵押,临时用地期满使用人应当拆除临时建(构)筑物,按编制《复垦方案》严格进行恢复。复垦验收按照土地复垦法规、规章和规范文件规定执行,省自然资源厅负责监督、指导全省临时用地管理工作,定期抽查和定期通报,对超范围使用、未按批准用途使用临时用地等违法行为,由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逾期不恢复种植条件、违反土地复垦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由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三是报批永久用地难度大。由于勐绿高速和国道219临时用地等地块均占用耕地,若进行永久用地征收及用地报批,落实占补平衡指标、资金十分困难,全县已无结余指标。

四是集镇周边耕地布局无法调整。牛孔镇集镇附近的部分农田均为现状水田,且部分为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国土调查依法获取的数据和资料,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调整和修改,调查数据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对虚报、瞒报国土调查数据的,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法律责任,并对相关领导追究相应的行政责任,确保调查成果客观、真实、准确,避免主管人为干扰和弄虚作假,所有调查成果已留档,全过程可溯源检查。针对乡镇需求我们将积极与上级沟通协调,争取相应政策支持,满足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

感谢你(们)对县自然资源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绿春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白瑰丽,13608833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