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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cxnynchkxjsj/2024-0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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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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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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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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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对县第十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49号建议的答复
白云宝代表:
你在绿春县第十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给予大力扶持平河镇人参果产业发展建设的建议》的第49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建议内容,我局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平河镇种植人参果事宜进行开展调查评估工作,通过评估,我们认为在平河镇建设人参果基地,具有很好的前瞻性,符合当前省、州提出的高原特色农业发展要求,也符合我县壮大绿色产业发展方向,2024年,平河镇建设人参果基地“公司+合作社+示范园+农户”的发展模式,新建分拣打包中心1000平方米;新建人参果组培基地1000平方米及配套附属设施(组培架、培养皿、操作台等);新建人参果育苗基地及附属配套设施,其中:钢架大棚10000平方米,人参果育苗床7000平方米;新建高中低海拔高标准示范基地300亩。同时,绿春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已批复500万元项目资金。
最后,衷心感谢你们对全县农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真诚希望今后继续给予关心和支持,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绿春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8月31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然嘎 15925315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