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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cxnynchkxjsj/2024-0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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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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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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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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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对县第十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36号建议的答复
马微微代表:
你在绿春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将山地轨道运输车安装项目纳入橡胶提质增效项目实施的建议》的第36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你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我单位已通过党组会议研究“山地轨道运输车安装项目纳入橡胶提质增效项目实施”的相关事宜,但由于资金短缺和县级财力压力等原因,无专项资金实施该项目。
目前,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2022年修订)》的通知(云农机〔2022〕17号),“依据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测算确定各档次的补贴额,测算比例不超过30%”,的要求,轨道运输机的补贴额度为每米补助60元。同时,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农通告》〔2024〕第27号,“按成套设备补贴,单台套补贴上限4万元。轨道长度去尾取整,安装、验收完成后补贴”的要求。无法满足老百姓全额帮建的要求,如果群众愿意在每米补助60元的补贴,单台套补贴上限4万元前提下,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筹集不足部分的资金,我局将给予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支持山地轨道运输车安装项目建设。
最后,衷心感谢半坡乡人大代表团对全县农业农村产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真诚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给予关心和支持,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绿春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8月31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建明 13988004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