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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cxwsjkj/2024-0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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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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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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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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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卫生健康局对政协绿春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77号提案的答复
卢崇兴等委员:
首先,对你们关心绿春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表示衷心的感谢!你们在政协绿春县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大型公路建设过程中做好防止尘肺病工作的建议》的第77号提案,经县人民政府批转由我局牵头办理。收到你们的建议后,县卫生健康局非常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办理,并积极与县交通运输局、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绿春分局召开办理工作联席会研究办理相关事宜,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切实加强尘肺防治体系和能力建设
一是县卫生健康局建立“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模式,进一步健全完善职业卫生的协作与合作机制。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加强职业病防治机构和监管网络建设,做好尘肺等筛查和健康监护。2023年以来,县卫健局组织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开展对职业卫生用人单位监督检查,共监督检查(巡查)辖区内用人单位24家(70户次),督促用人单位严格落实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确保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工作环境的安全,对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共16份并责令按要求整改。二是确定县人民医院为县域内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年内完成备案工作。三是选派医务人员参加今年10月份举办的全省职业病诊断资格培训班并获得相应资格,进一步提高服务技能。
二、进一步加大监督管控工作力度
县交通运输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绿春分局作为监督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要求元绿高速、勐绿高速、G219线指挥部及各标段,进一步细化粉尘治理工作方案,切实落实落细工作措施,确保沿线粉尘、灰尘污染降到最低限度。二是交通、环保等部门,加强日常的工作监督、督促工作,进一步提升联合监管工作效能。三是加强日常工作的培训、宣传力度,增强沿线施工标段的环保责任意识,提高沿线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四是加强向上级的请示汇报,多部门、多方式、多渠道等加大联合监督执法力度,结合地方实际筹措粉尘、灰尘等污染治理经费,最大限度降低二级、高速公路等在建期间的区域内的污染。
感谢你们对我县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绿春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23日
(联系人及电话:吴欧保 13887308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