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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
  • 索引号
    lcxwsjkj/2024-00012
  • 发布机构
    绿春县卫生健康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2-18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卫生健康局对县政协绿春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75号提案的答复

杨婧委员:

首先,对您关心绿春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表示衷心的感谢!您在绿春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健全绿春县卫生健康系统人才使用机制的建议》的第75号提案,经县人民政府批转由我局办理。收到您的建议后,县卫生健康局非常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调整编制管理,适应医院发展需要”建议的办理情况

截至目前卫健系统事业编制为448名,其中乡镇卫生院的为191名,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的为257名。自2022年8月开始,我县开始启动实施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将编制总量管理下放到县人民医院(总院),由县委编办指导制定《县域内创新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管理办法》,建立县域内医疗卫生人员编制统筹保障和使用机制,通过“总量控制、备案管理,动态调整”的原则,根据各医疗机构的需求进行动态调整。2024年动态调整1次,将总医院编制8名调整到乡镇卫生院用于招聘医学专业大学生,拟招聘10名,目前已发布公告。

二、关于“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分配机制对人才的激励作用”建议的办理情况。

一是根据《云南省改革完善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要求,目前全县公立医疗机构执行“两个允许”。(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各医疗机构可根据上一年度的结余数进行核定后可以自主发放。(核定方法:公立医院上年度的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发展资金后,根据年度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结余数人员奖励比例可达到100%,良好的为90%,合格的为80%)。因此,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只要医院上一年度收支结余数正数的就可发放绩效工资。

二是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技术水平。通过创建乡镇卫生院等级医院评审,完善乡镇卫生院“十八项核心制度”等相关制度文件,进一步规范医院管理。2023年至今在上级医院的帮助下平河镇卫生院开展新技术、新项目16项,开展特色科室2个,年内通过等级医院评审,建立心脑血管救治站。

三是实施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提质建设项目,力争绿春县平河镇中心卫生院建成区域医疗副中心,重点加强二级及以下常规手术、儿科、传染病筛查防治和康复等临床科室建设、医疗设备配置、人才培养及信息化建设,打造成为县域片区内急诊急救、慢性病诊疗、康复、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公共卫生等中心。

三、关于“改革用人制度,畅通人才引进渠道”建议办理情况

一是目前卫健系统因受编制控制,近几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给予卫健系统的名额很少,2023年至2024年分别给予平河镇和戈奎乡卫生院各招聘1名。目前,我县只能通过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途径补充我县基层医疗机构的人员。截至目前,共培养订单定向医学生117名,已毕业安排就业的79名,其中辞职或调离我县的为2名,2024年已安排订单定向毕业生就业6名,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1名,招聘“红河奔腾”人才4名(目前正公示期)。近日,医共体总院发布了编外人员招聘公告,拟招聘岗位18个共计20名,其中总院5名,其他分院15名,参加报名人数61名,实际参加考试28名,于8月12日完成了面试工作。

二是根据紧密型医共体建设中“人员”统一的要求,我县积极探索紧密型医共体内人才柔性流动,起草完成《绿春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人员管理实施方案》《绿春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人员柔性流动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近期可下发。给予医共体用人自主权改革,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一类财政供给、公益二类绩效管理”政策,让医共体在人员招聘、岗位设置、中层干部聘任、内部绩效考核、收入分配、职称聘任等方面进行自主管理。健全完善医共体人员统一管理办法,赋予总院在人员统一招聘、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一培养、统一使用的权力,按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岗变薪变”的原则,实行全员岗位管理。通过医共体内人员柔性流动,激发医共体内人员的积极性,建立能上能下的机制,给予优秀人才提供更好的平台。

感谢你对我县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绿春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23日

(联系人及电话:吴欧保 13887308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