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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cxmzj/2024-0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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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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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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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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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民政局对政协绿春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6号提案的答复
杨婧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绿春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对社区进行“大岗位制”并岗提薪,提高村(居)民小组干部误工补贴的建议》(第26号)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拟在社区实施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
2024年以来,围绕云南省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三年行动部署,按照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精神,我县制发了《中共绿春县委组织部等印发〈关于加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件,并由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共同研究,着力推进社区专职工作者“五大体系”建设。一是建立选聘任用体系。每个社区配备7名社区专职工作者,其中1名正职,3名副职,3名委员。二是建立岗位等级体系。根据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职责、工作年限、文化程度、专业水平等因素,推进套改15个社区105个社区专职工作者“3岗18级”岗位等级,正职最高定到14级,副职和委员最低定到1级。三是建立薪酬保障体系。薪酬体系包含基础底薪+绩效,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套改后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待遇将按照“两个”不低于要求执行:即不低于套改前薪酬待遇、不低于相邻地区村“大岗位”人员收入。此外,县级每年会安排16.1万元资金,用于购买村社“两委”班子成员的意外伤害险附加医疗保险。四是建立职业培训体系。将社区专职工作者培训纳入基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实行分级分类培训;每年全覆盖轮训一遍,确保每人每年集中培训不少于3天(24学时)。五是建立管理考核体系。建立社区专职工作者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社区党组织书记档案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建档管理,其他社区专职工作者档案由乡镇党委统一建档管理;规范社区专职工作者服务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制定服务标准,规范服务行为,提升综合服务能力。目前,以上工作正在推进当中,将逐步落地实施。
二、积极争取提高村(居)民小组干部务工补贴及其他待遇保障
按照《中共绿春县委组织部 绿春县财政局 绿春县民政局关于印发<绿春县2021年村(社区)干部岗位补贴补助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文件已明确村(居)民小组干部误工补贴标准:
1.村民小组党支部书记、小组长:400元/月,加绩效补贴200元/月。
2.村民小组党支部书记、小组长“一肩挑”:600元/月,加绩效补贴200元/月。
3.居民小组党支部书记、小组长:从200元/月调整到400元/月,加绩效补贴200元/月。
4.居民小组党支部书记、小组长“一肩挑”:600元/月,加绩效补贴200元/月。
5.村(居)民小组副组长:从50元/月调整到100元/月。
以上补贴标准已从2021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截至目前暂未有调整村(居)小组干部补贴及待遇方面的政策出台,下一步我局将对此进行认真研究,并协同县委社工部、县财政局做好该项工作。
感谢你们对我县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绿春县民政局
2024年8月26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成芬,15096850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