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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cxjytyj/2024-0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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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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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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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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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教育体育局对政协绿春县十四届 三次会议第71号提案的答复
何元红委员:
你在政协绿春县十四届委员会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扶持绿春县专门学校稳步发展的建议》的第71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县专门教育学校于2023年7月10日开班办学,积极探索开展矫正教育,已毕业30人。目前,学校在校生50人,教师6人,辅警5人,后勤1人。
专门学校开班办学以后,我局积极争取各方面的扶持投入,促进专门学校健康稳步发展。目前,已落实学校人员编制10个,正在争取人员岗位、教师配置等工作,之后,接着就进入争取学校办公经费纳入每年的教育财政预算的步骤。在此过程中,积极争取经费投入,2023年争取到设施设备购置资金10万元、工作经费县级补助资金5万元,2024年争取到工作经费5万元、困难学生补助3.888万元,确保了专门学校工作的正常运转。
针对委员提出的将学校变压器移除校园的问题,我局与电力公司作了对接,经技术人员现场评估,认为:一是变压器虽在校园,但已用围墙围住,人员无法接近,自然不会产生安全隐患;二是变压器搬迁需要征地安置,并需征得农户的同意,加上变压器整体迁移,会产生高额的费用。因此,电力公司不建议迁移学校的变压器。
感谢你对我县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绿春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8月16日
(联系人及电话:普做强 13988004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