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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cxjtysj/2024-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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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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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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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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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对政协绿春县十四届三次 会议第34号提案的答复
罗杰耀委员:
您在政协绿春县十四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规范绿春县城区公交车运营管理的建议》的第34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使公交车更好的服务群众,自2024年6月1日起调整公交线路试运营中:1路双拥广场至建材市场,6:00至22:30点11辆车循环运营;2路双拥广场至东部物流中心,6:00至22:30点11辆车循环运营;3路云梯酒店至一号桥,6:30至18:30点2辆车循环运营;4路双拥广场至削峰填谷,6:00至22:30点6辆车循环运营。试运营期间,会根据客流量、市政设施及其他影响安全的情况对运营时段及起止点临时变动调整,待试运营结束,县交通运输局将依据职责或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完善公交运营所需要的设施,进一步提高便民出行。
关于公交车驾驶员服务意识不强及乱收费问题,县交通运输局通过深入了解研究,认为根本原因是绿春公交企业规模小,规范化建设投入成本相对较高,公交车采用承包方式运行所造成。待6月分试运营阶段结束,绿春县交通运输局将依据试运营成果及结合绿春县实际情况,逐步完善配备公交运营便民设施,通过解决公交驾驶员困难引导提升服务意识。
感谢您对我县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12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鲁发,0873-4221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