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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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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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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绿工商信发【2018】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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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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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对县人大代表建议第18号的答复
姜玉科等代表:
你们在绿春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对城区内5个加油站实施搬迁至郊外的建议》(第18号),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关于俄批加油站。该加油站加油站的设施和建设都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只有待新批建的中石化加油站建成后俄批加油站就拆除。
二是中石油绿春加油站。该加油站是绿春县委、县政府通过招商引资引进的项目,主要是为了解决绿春县境内只有中石化一家企业的加油站,造成一家独大,行业垄断,不利于市场有序竞争,不利于我县成品油的保供。因此,才引进的加油站。该加油站的设施和建设都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是关于中联加油站。绿春县中联加油站位于县城中段,毗邻民族风情园,属三级加油站,于1997年投入运营,由于地处城区,出于环保和安全担忧,县人大代表多次提案要求予以搬迁和取缔。但是,鉴于该加油站拥有合法经营手续,政府强制取缔于理不合、于法无据;协议关闭又需政府补偿上千万元资金,地方财政无力承担;搬迁重建虽经多次选址,终无合适地点等情形,经工信部门多次与加油站经营者协商,最终达成对加油站进行原址改扩建的方案,并报州商务局批复同意实施。于2018年8月9日经绿春县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十二次常务会研究,形成会议纪要,对中联加油站实施原址改扩建,加强安全和环保举措,提升服务水平,打消群众顾虑,是稳妥可行的。
四是关于西城加油站。该加油站加油站的设施和建设都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只有待原绿春县车队建设工程启动实施后,再将加油站一并关闭搬迁。
五是关于大兴加油站。该加油站的设施和建设都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鉴于以上实际情况,结合我县实际,由于我县财政资金困难,搬迁城区5个加油站需要巨大的搬迁补偿费用和安置土地问题,一时无法搬迁。今后我局将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项目、政策和资金支持,待政策、资金全面落实以后再启动搬迁工作。同时,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城区5个加油站的日常监管工作力度,确保加油站的安全经营。目前,在风情园的中联加油站已全面启动技改项目。
感谢你们对我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绿春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