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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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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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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绿编办函〔201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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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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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委编办对绿春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47号建议的答复
罗俊、李开兴、杨玉明、王弄斗等代表:
你们在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组建绿春县橡胶、茶叶等产业管理机构的建议》第47号建议,已转交我办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你们针对我县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重投入轻管理,投入和产出不协调,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不高,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不强,农户的专业知识水平不足,产业散乱管理不规范等。发出了产业规范化管理的心声,并提出了以下建议:县委县政府根据绿春产业实际,引进专业人才成立产业管理机构,加强各项产业后续管理,增加收入。现对你们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在优化各乡镇机构设置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不断进行探索和实践
橡胶、杉木、茶叶、胡椒、砂仁、八角产业作为我县农民增收、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但由于受气候、环境、市场等一系列影响,增加了管理难度,影响了效益的增收。在2011年乡镇机构改革时,根据各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因地制宜,创新机构设置。根据《中共红河州委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红发〔2011〕24号)精神,我县进一步理顺权责关系、进一步优化乡镇机构设置,为服务农业发展,在各乡镇成立了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服务特色产业发展,在牛孔乡镇、大水沟乡、骑马坝乡、戈奎乡、三猛乡发设置绿色产业服务中心,在半坡乡、大黑山镇设立了边境贸易和橡胶管理产业服务中心、橡胶管理服务中心等。并核定了人员编制、配备了人员。但由于人员专业结构不合理,机构的职能作用没有能够充分发挥,因此在指导产业发展、规范服务管理、促进农民增收中未能体现出应有的作用。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探索体制机构改革将永无止境,今后,我们仍将继续努力,为服务发展不断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二、成立了绿春县创建有机农业示范县发展品牌农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有关工作机构
今年3月,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了《关于成立绿春县创建有机农业示范县发展品牌农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绿办发〔2018〕8号)文件。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绿春县创建有机农业示范县发展品牌农业工作领导小组,推动我县农业品牌发展战略,促进我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由州政协副主席、县委书记李国民和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捌先任常务副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波娘任副组长,县人民政府保留副县长待遇李永祥任执行组长,县政府办、人大农环委、科协、发展和改革、财政、农科、工信、国土、交通、林业、水务、环保、市场监管、扶贫办、供销联社、生管委、农行、信用社等部门以及各乡镇为成员单位;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本乡镇有机农业发展规划,落实有机农业示范基地。
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发展规划指导组、市场营销策划组、资金管理组、项目管理和技术指导组、投入品监管组六个下设工作机构。明确了各工作机构组成人员、工作职责以及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
这个非实体机构的成立和运行,必将为我县农业发展制定标准化要求、加强市场营销指导、加强品牌农业建设技术指导、加强市场监管和维护市场秩序,规范农业产业管理,服务农民、增加农民收入。
希望各位代表持续关注绿春县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感谢各位代表对我办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中共绿春县委编办
2018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