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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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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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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绿建函〔2018〕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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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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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人大代表建议第4号的答复
白福宽等代表:
你们在绿春县第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建设骑马坝集镇污水处理池的建议》的第4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关于建设骑马坝集镇污水处理池的建议,我局主要做了以下二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我县正在建设骑马坝乡保洁员、公厕、垃圾池等脱贫攻坚项目库,共投入资金1644万元。
二是我县乡镇集镇区“一水两污”建设项目已列入我县“十三五”规划盘子和《城镇(乡)供水、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体系规划》,正在以省州推行的“一水两污”推进方案争取项目和资金。2016年,为推进我县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我局规划编制了《绿春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实施方案(2016-2020年)》,我县申请由云南省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向中国农发行申请贷款4038万元。第一、二批绿春县1380万元的贷款已到位,其中含骑马坝乡60万元(骑马坝乡公厕项目30万元,骑马坝乡垃圾处理及收运设施建设项目30万元)。第三批2000万元的申报工作也开始启动,届时,不仅仅是三猛乡,将对全县的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起到很大的改善作用。
感谢你们对我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绿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