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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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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县文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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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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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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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文广局办理县人大常委会第十四届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情况
人大代表建议是社会各界对政府职能部门工作的监督与鞭策,体现了对文体广电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不仅能提高我们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还能及时提醒我们发现和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实现文体广电工作跨越发展将起到促进作用。为此,我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不断增强办理建议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精心安排部署,认真抓好落实。现将建议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办理基本情况
2018年,我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6件。其中,主办建议4件(重点建议1件),2件协办。主要涉及旅游、文化、体育工作等内容,分别是,主办件:大黑山镇代表团李绍昌等提出的《关于从县级层面积极推进李仙江钓棚等休闲旅游设施建设的建议》12号建议;戈奎乡代表团罗里沙等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戈奎乡文旅融合发展纳入全县文旅融合发展短期规划建设的建议》19号建议;戈奎乡代表团白健萍等提出的《关于给予建设戈奎乡白那河民族文化广场的建议》36号建议;平河镇代表团陈章福等提出的《关于加强整治乡镇集镇网吧违规对未成年人开放行为的建议》43号建议(重点建议)。协办件:骑马坝乡代表团白福宽等提出的《关于实施骑马坝秀水河社区“傣雅小寨”建设的建议》5号建议;三猛乡代表团李勇等提出的《关于三猛乡特色旅游小镇建设给予立项实施的建议》26号建议。主办建议完成情况。我局于8月至9月期间与人大代表、协办单位进行了面商,并完成了人大代表建议的回复工作。目前,办理B类人大代表建议3件(即:19号、36号、43号),办理C类人大代表建议1件(即:12号)。办结率100%,答复率100%。从办理情况看,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有3件,占建议总数的90%。暂时无法解决1件,占建议总数的10%。经过与代表,协办单位面商,协商后代表们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初步解决了问题、求得了支持、取得了谅解。
二、办理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我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多次召开党组会议,作出安排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的人大建议办理落实领导小组,把建议办理作为促进全局工作的强大动力,作为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认真协调、落实每一件建议,推动办理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实行了领导负责制,建立了责任清单,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办公室牵头协调,各股室、下属单位各司其职、分工合作的建议办理工作网络,做到每件建议逐一落实到职能股室和责任人,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答复。对涉及的重点建议,坚持“一把手”亲自过问,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督办,参与办理,提高了建议办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二)分类梳理,规范程序。建议交办后,我局把建议中提出的涉及内容,召开班子成员会议认真研究,按照旅游发展类、文化建设类、体育发展类等三大类,分别交由旅游行业股、公共文化股、体育股等股室具体承办。同时严格建议办理程序,召开党组会议统一要求,业务股室和责任人深入调查,具体落实代表所提建议,拟定答复意见,分管领导初审后,率办理责任人分别与代表见面,听取代表意见。修改答复意见后再上报会议审核,主要领导审阅签章,办公室统一规格制发规范文件向代表答复并集中报送。在办理过程中,从局领导批示到股室意见,办理工作程序一目了然,每份书面答复意见都几易其稿,反复修改,保证了答复意见的质量。
(三)深入调研,摸清情况。办理代表建议,前提就是要心中有底。只有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才能吃透情况,抓住主要矛盾,解决重点问题。因此,我局在接到办理工作时,第一时间就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比如:在办理《关于加强整治乡镇集镇网吧违规对未成年人开放行为的建议》的提案时,为确保办理质量,我局领导多次深入各乡镇进行走访调查,掌握各乡镇网吧经营情况,与乡镇党政领导协调沟通工作,针对建议中提出的问题,结合我局工作职能,共同研究办理措施。
(四)讲究实效,狠抓落实。为提高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我局本着既重结果又重过程的原则,在办理工作中不断探索创新办理工作新思路、新方法,严格办理程序,着力在保证办理质量上下功夫,做到了“三个主动”“三个注重”。“三个主动”,即:主动联系、主动邀请、主动汇报。把办理过程作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查找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的重要途径。在建议办理过程中,及时向代表汇报办理工作情况,向代表们听取和请教有关全县文体广电发展的良策。“三个注重”,即:态度诚恳、工作认真、解释到位。与提交建议的人大代表多次交换意见,力求反映的问题能得到妥善解决。为办理好建议,承办人员不仅多次上门沟通,还进行实地调查,寻找问题症结,寻求问题解决办法。对因客观原因不能解决的问题,我们在口头解释、书面答复的同时,还将上级的有关法规、文件整理复印后送给代表,争取理解。
三、具体办理情况
(一)《关于从县级层面积极推进李仙江钓棚等休闲旅游设施建设的建议》12号建议。近年来,县政府高度重视旅游业的发展,提出了“一城两节十景百村千户”的旅游发展战略,将旅游业打造成为带动绿春经济社会持续健康跨越发展的重要引擎。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也根据绿春旅游资源分布及交通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编制了《绿春县旅游发展规划2011-2020》、《绿春县旅游发展“十三五”规划》。根据大黑山的旅游资源情况,把李仙江热带旅游度假区建设列入《绿春县旅游发展“十三五”规划》,同时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还将积极做好旅游宣传推荐,把旅游特色商品推出去、游客引进来。但目前由于交通建设滞后和财力有限,暂时无力实施李仙江钓棚等休闲旅游建设。待条件成熟,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将根据大黑山的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李仙江漂流、热带雨林河谷观光、水上餐厅、电站库区游览、热带胶林观光带为主的李仙江热带旅游度假区建设。
1.办理结果:C类
2办理反馈意见:满意
(二)《关于帮助解决戈奎乡文旅融合发展纳入全县文旅融合发展短期规划建设的建议》19号建议。 近年来,县政府高度重视旅游业的发展,提出了“一城两节十景百村千户”的旅游发展战略,将旅游业打造成为带动绿春经济社会持续健康跨越发展的重要引擎。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也根据绿春旅游资源分布及交通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编制了《绿春县旅游发展规划2011-2020》、《绿春县旅游发展“十三五”规划》。根据戈奎乡发展旅游的优势,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将《戈奎哈尼饮食歌舞文化景区》建设纳入了县旅游发展“十三五”规划,主要内容有托牛特色旅游村、子雄哈尼歌舞文化特色村、俄东哈尼饮食文化特色村、戈奎集散点、白那河大峡谷、旅游商品开发、姑娘节建设等。今年还通过努力,把分水岭——子雄——白那河大峡谷线路列入全州精品自驾旅游线路范畴,目前,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正在开展这段精品自驾旅游线路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1.办理结果:B类
2办理反馈意见:满意
《关于给予建设戈奎乡白那河民族文化广场的建议》36号建议。自2013年开始,我局把建设乡镇、村级文化体育活动场地建设摆在议事日程。结合我县实际,每年将建设乡镇、村级文化体育场地与村级篮球场建设融合在一起,在建设选址上既考虑群众文化生活需要又考虑群众的体育活动的开展。并在每个建设点上配备乒乓球台、健身路径等体育用品供群众开展文体活动。截止到目前为止,全县已完成建设乡镇、村级文化活动场(篮球场)150处,每个建设点基本配齐篮球板一副、乒乓球台、健身路径等体育用品。共计投入资金1301万元,每年组织的送文化进村活动、村民自发的文艺活动,均在村级文化活动场(篮球场)开展,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
针对建议《建设戈奎乡白那河民族文化广场》的情况,我局将在向发改部门和上级文化体育主管部门申报文体活动场工程项目中,优先将《戈奎乡白那河民族文化广场建设》列入建设点进行申报,待申报批复后,将严格按照建设乡级综合文化站评估标准要求进行建设。我局在制度完善方面,将根据上级文体主管部门制定的建设方案要求,按照建、管、用并重的原则,建立完善农村文化体育活动场建设管理制度,做到建设过程中有技术指导和工作监督,建设完成后有活动开展和日常管护。
我局将联合县发改局、住建局,按照你们提出的建议,结合绿春实际,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发改、住建、文体主管部门争取立项。同时,也恳请白健萍等代表加强对目前国家有关文化体育活动场地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掌握,加强与我局和县发改局、县住建局的对接,将乡镇、村文化体育活动场地建设列入我局的议事日程,争取专项资金立项实施。
1.办理结果:B类
2办理反馈意见:满意
(四)《关于加强整治乡镇集镇网吧违规对未成年人开放行为的建议》43号建议(重点建议)。我县登记备案的网吧共47家,已注销9家,停业17家,目前,营业的有21家,其中县城9家,乡镇12家(大水沟1家,牛孔1家,大黑山1家,半坡3家,平河2家,骑马坝2家,三猛1家,戈奎1家),分布不均,散、小、弱的特点十分突出。近年来,我局着重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超时经营、黑网吧三大违规经营行为和整治城乡结合部、乡镇盲点、学校周边三大突出地区,把加强日常监管作为网吧管理的首要任务,以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重点,始终将网吧管理摆在突出位置,始终保持对网吧的高压严管态势,始终坚持严管、严防、严控、严处的原则,坚决查处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行为,取得了明显效果。但是网吧特别是乡镇网吧违规对未成年人开放的情况依然时有发生,从管理角度上看,未成年人上网引发的不良现象,涉及到未成年人的家庭、学校教育、社会活动等问题,是一个深层次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关注,长期坚持整治。
一、针对组成网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多部门联合整治,防止出现多头管理的建议。
日常巡查为主,多部门联合整治为辅一直是我局管理网吧的主要模式,我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市场巡查,并聘请了网吧日常义务监督管理员,一方面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各经营单位(者)进行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予以查处;另一方面,坚持管教结合,引导经营单位(者)自觉守法经营。成立网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文化部门负责网吧的设立审批和监管工作;公安部门负责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监管;工商部门负责注册登记和无照经营的查处;电信等部门按各自职责负责监管,一直各司其职对网吧进行管理监督。也定期开展多部门联合整治,对日常管理中任务分解、情况通报等及时沟通协调,避免出现多头管理的乱象。
二、针对安装技术防范设备,杜绝未成年人访问不宜访问的网站的建议。
我县已全面推广了网吧视频监管系统的安装工作,目前大部分网吧已经安装视频监管系统。公安部门在网吧设置登录系统,实行实名上网制度,防范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对擅自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网吧,一经查实,严惩不贷。要求安装使用安全软件和实名系统,不得擅自卸载网络安全技术措施,并保持24小时在线,必须对上网消费者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认真核对、登记,并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登记内容和记录备份保存时间不得少于30日,并在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登记内容和记录备份在保存期内不得修改或者删除。采取技术手段防范有害信息侵蚀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也是很重要的,现有技术已经有了这方面条件。如在路由器或服务器上安装过滤和拦截软件以及网络游戏防沉迷软件,从源头限制未成年人接触有害信息等。但这类技术的推广应用还需相关部门做大量的工作。
三、针对加快青少年活动场所建设,建立真正安全健康的上网场所的建议。
我县图书馆开设电子阅览室,引导学生正确对待网络,文明上网。同时引导传统单一功能的网吧转变为集各类增值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上网服务机构,以绿色、健康为核心,重新定位上网人群。摒弃一些网吧以青少年为主要对象、以上网费作为主要收入的收入模式,而代之以其他经营性收。同时,加强学校、文化馆、图书馆等公益性上网场所的建设与管理,以满足未成年人网络文化需求。加快公益性上网场所的建设,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上网场所,以弱化网吧对未成年人的吸引力,从根本上扭转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的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日常监管,将检查常态化,形成长效机制,加快青少年活动场所建设,为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1.办理结果:B类
2办理反馈意见:满意
四、下步工作打算
总的来看,在前一阶段的建议办理工作中,我们虽然做了一些努力,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县委、县政府、人大代表的要求和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一是个别建议因受目前条件限制不能及时解决;二是个别建议只能争取项目逐年解决;三是个别建议只能留作参考,我们对此已作了详细的解释说明工作;四是由于部分代表的建议对我们的要求都比较高,大部分建议属于已列入规划解决和暂时无法解决的建议,使得这些建议暂时无法得到完全解决。在办理工作中,我们还进行了一些探索,有三点体会:一是要树牢一个观念:把办理人大建议作为部门的重要职责;二是要确立一个目标:把人大代表建议办成人民满意的实事;三是要建立一种机制:把人大代表建议当作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不竭动力。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与人大代表们保持紧密联系,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在成绩面前找差距,在差距面前定措施,在措施面前抓落实,在落实面前抓创新,以实际工作回报人大代表们的关心和支持,努力把我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工作做得更好,为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应有贡献。
一是继续落实责任。坚持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内容,层层落实责任,做到领导肩上有担子,承办人员身上有责任,切实增强责任感,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解决代表关心、群众关注的实际问题。
二是完善办理措施。在全面分析总结的基础上,突出抓好建议办理后续推进落实工作,强化跟踪问效,特别是已列入规划解决的建议和暂时无法解决的建议,这部分建议涉及面较广、综合性较强,但均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前瞻性,短期内解决有一定难度,我们将从自身部门职能出发,积极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措施,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继续完善并推广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改进我们的工作,把实事办得更实,好事办得更好,更加贴近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心坎。
三是提高办理质量。在加大对进度督促检查的同时,重点抓好办理过程的督促,认真检查答复件是否规范。对涉及几个部门联合办理的,积极做好协调工作,使办理工作交办、承办等环节有条不紊、有机结合,使问题解决到位,逐步建立较为完整、科学、规范的办理程序,以达到提高办理质量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