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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1628
  • 发布机构
    县林业局
  • 文号
    绿林函〔2018〕11号
  • 发布日期
    2018-09-29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林业局对县十四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59号建议的答复

陈德者代表(李鑫、李福勒、杨威者代表):

你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建立“林长”制度的建议》,已转交我局协助办理。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近年来,我局积极响应党中央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号召,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林业各项工作均取得新成效:一是生态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开展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改变了我县20多年来森林资源底子不清的状况。全县现有林业用地382多万亩,占国土面积的82.3%。全县森林覆盖率由“十五”期间的35.4%,提高到现在的65.53%,森林资源总量大幅度增加,全县活林木蓄积量达1948多万立方米,居全州第一。二是林业产业取得长足发展。抢抓国家实施退耕还林政策机遇,依托国家和省、州实施的林业重点工程,引导林农培植既能绿山又能富民的经济型林产业,规模得到大幅扩张,效益不断显现。截至目前,全县生物产业规模达130余万亩。一批以橡胶、茶叶、杉木等为主的绿色支柱产业群初步形成,绿色资源优势逐渐转化为经济优势,林业总产值实现54793万元。三是林业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加强防火工作,取得了连续32年无重大森林火灾的好成绩;加强资源林政管理,有力打击非法占用林地,乱砍滥伐、乱捕滥猎等违法犯罪活动。

目前,全县共有林业行政执法人员130人、各类护林员1260人(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态996人,林业技术辅导员85人,巡山护林员189人),这些护林员遍布全县村村寨寨,管护责任明确。就你们提出的关于建立“林长”制度的建议,由于省州层面没有这方面的政策,所以无法及时实施。今后,我们将积极探索建立“林长”制度的相关政策措施,管好、用好现有的护林员资源,做到分片管理、分片考核,做到责任明确、问责到位。

衷心感谢你们对我县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绿春县林业局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