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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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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县文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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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绿文体广电〔2018〕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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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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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文广局对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2号建议的答复
李绍昌等代表:
你们在绿春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从县级层面积极推进李仙江钓棚等休闲旅游设施建设的建议》的第12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政府高度重视旅游业的发展,提出了“一城两节十景百村千户”的旅游发展战略,将旅游业打造成为带动绿春经济社会持续健康跨越发展的重要引擎。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也根据绿春旅游资源分布及交通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编制了《绿春县旅游发展规划2011-2020》、《绿春县旅游发展“十三五”规划》。根据大黑山的旅游资源情况,把李仙江热带旅游度假区建设列入《绿春县旅游发展“十三五”规划》,同时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还将积极做好旅游宣传推荐,把旅游特色商品推出去、游客引进来。但目前由于交通建设滞后和财力有限,暂时无力实施李仙江钓棚等休闲旅游建设。待条件成熟,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将根据大黑山的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李仙江漂流、热带雨林河谷观光、水上餐厅、电站库区游览、热带胶林观光带为主的李仙江热带旅游度假区建设。
感谢你们对我县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绿春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