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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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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县交通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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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绿交函〔2018〕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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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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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对县人大代表建议第44号的答复
曾靖、李世成、白保斗、白玉才代表:
你们在绿春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大城乡公路沿线违章建筑打击力度的建议》44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这一提案提的很好,对加强我县农村公路管理工作将起到积极作用,对我们改进工作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在此,感谢您对我们农村公路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2017年以来,按照绿春县关于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的行动方案,围绕州级“杜绝增量、消化存量、建立机制、确保长效”的工作目标,结合路政三严控(严控公路上下基线、严控未批先建、严控超载运输)一提升(监管服务质量)一保障(路产完好)的工作目标和一点(创建文明运输线为重点)一线(以县乡道路为主线)一片区(整体带动乡村区域平安运输线)的工作思路,全面开展宣传教育、分级负责、区域管理、调查摸底、集中整治、依法处理、四级联动、常态巡视、建立机制等多种手段,分时、分类、分批、分期依法整治未经规划建设许可,未批先建、批后加建以及侵占道路、河道、绿地、广场等“占天占地”“长高长胖”的违法违规建筑。目前,我交通运输局地方公路管理工作正在开展县乡村道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不断提高乡村道路的畅通率,解决好人民群众的安全出行问题,相信您所提出的问题会得到逐步解决。
三、为解决好县乡道路路域环境整治管理问题,绿春县交通运输局将积极配合平河镇开展平河镇至绿二线连接线路段的路域环境整治工作。
曾靖及平河镇代表团,我们恳请您对我们交通运输道路路政管理事业的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加强联系,共商农村公路管理工作的方法,为我县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做贡献。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