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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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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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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绿交函〔2018〕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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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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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对县人大代表建议第10号的答复
李鲁发、白继萍、黑忠杰、杨顺代表:
你们在绿春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提升大水沟乡龙普村委会娘甫村至大黑山镇拉龙村道路路面等级的建议》10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大水沟龙普村委会娘甫村至大黑山镇拉龙是我县重要的县道干线,该路段目前我们已纳入绿春至大黑山高速公路进场公路实施,随着高速公路的实施建设,沿线将全面提升线路等级,路面状况将得到较大改善。
感谢你们对我县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