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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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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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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绿林函〔2018〕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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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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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林业局对县十四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28号建议的答复
李文祥代表(李者沙、李鑫、陈德者代表):
你们在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给予打造模东村委会八角提质增效示范基地的建议》,已转交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几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绿春林业产业的发展,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方针,紧紧围绕“生态立县”战略和“绿色经济强县”目标,注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注重改革创新,不断加大林业产业建设投入,以“绿山富民”为目标,大力引导林农发展商品林、砂仁、橡胶、八角等生态经济林,全县林产业规模达到130万亩,为实现“生态脱贫一批”奠定了基础。
为加大全县林产业后续管理力度,我局加强向上级业务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申报提质增效项目。目前,已上报5万亩(资金500万元)。计划在全县范围内实施橡胶、八角提质增效项目。
就你们提出的关于给予牛孔镇模东村委会打造八角提质增效示范基地的建议,我局已派出工作组进行了摸底调查,调查显示,模东村委会1423亩八角地,可进行示范基地建设的连片面积为400亩左右,因国家对提质增效项目补助标准较低(95元/亩)。因此,一是我局计划筹措资金,以每亩300元的补助标准,今年实施200亩左右的样板示范林建设,开展技术培训、培土施肥、整形修枝等项目,并逐年加大实施面积,做到全面覆盖。二是对全村建档立卡户八角地实施提质增效,面积为588亩。
衷心感谢你们对我县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绿春县林业局
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