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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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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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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绿林函〔2018〕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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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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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林业局对县十四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13号建议的答复
李绍昌代表(白祖顺、钟七英、张慧英代表):
你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给予大黑山镇橡胶提质增效项目产业发展资金支持的建议》,已转交我局协助办理。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近几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绿春林业产业的发展,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方针,紧紧围绕“生态立县”战略和“绿色经济富县”目标,注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注重改革创新,不断加大林业产业建设投入,以“绿山富民”为目标,大力引导林农发展商品林、砂仁、橡胶、八角等生态经济林,全县林产业规模达到130万亩,为实现“生态脱贫一批”奠定了基础。
我局积极向上级业务部门沟通联系,争取各种政策扶持。2018年,已争取到提质增效项目2万亩(橡胶、八角各1万亩)资金190万元。
就你们提出的“关于给予大黑山镇橡胶提质增效项目产业发展资金支持的建议”,我局计划:一是实施0.46万亩州级橡胶提质增效项目,每亩补助标准95元,主要布局老白寨村委全、拉龙村委会、搬布村委会、戈兰村委会。目前,我局组织技术员已做好规划并完成作业设计编制工作,正准备组织开展实施。二是针对大黑山镇种植橡胶的建档立卡户,开展县级提质增效项目,每亩补助标准为250元,做到全覆盖,目前,正开展外业调查工作,争取年内实施完成。
衷心感谢你们对我县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绿春县林业局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