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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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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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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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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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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协绿春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
主席、各位副主席、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通报政协绿春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请予协商讨论,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委员提案基本情况
在政协绿春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期间,参加会议的全体委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肃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对县政府工作报告进行了积极而广泛的讨论协商,并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重心和全县各族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坦诚己见、建言献策,共商绿春发展大计。政协绿春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期间,共收到政协提案64件。其中,经济类35件,占54.69%;社会事业类12件,占18.75%;综合类17件,占26.56%。这些提案,绝大多数是在深入调查研究及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内容真实、重点突出、针对性强,涉及全县农业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培植、脱贫攻坚、文旅融合、民生改善等方面。提案符合“三性”(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和“三有”(有情况、有分析、有实施建议),充分体现了人民政协及其委员们参政议政的热情和积极务实的精神。
二、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成立了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涉及提案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领导机构。于2018年3月20日召开了“两会”建议、提案交办会,专题研究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将提案分解到27个部门具体承办。截止2018年11月底,交办的64件提案已全部办理完毕,其中,办结率达100%,面商率达100%,满意率达99%,解决率达52%。
(一)抓重点督办提案办理
政协绿春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期间,经提案委员会审查,主席会议研究确定的重点督办提案有5件(即第1、29、41、44、57号提案)。对这些重点督办提案,各承办部门认真落实办理工作责任,实行领导督办、专人负责办理的工作机制,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与相关部门协调联系,并同政协委员面商,达成共识后以文件形式答复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诚恳地说明如何解决、今后怎么解决、为什么不能解决、最终能否解决等情况,均得到了委员们的理解和支持。如李就华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做大做强橡胶茶叶产业的建议》(第1号),结合县情实际,我县努力加强和推动林业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向上级争取指标,2018年,争取到提质增效项目2万亩(橡胶、八角各1万亩)资金190万元。1万亩橡胶提质增效项目安排在半坡、大黑山,实施范围为半坡村委会、老白寨村委会、拉龙村委会、搬布村委会、戈兰村委会。此外,统筹安排县级精准扶贫资金500万元用于橡胶的提质增效工作,预计实施提质增效项目2万亩,派出9个工作组深入乡镇开展外业调查工作,预计12月底完成提质增效项目实施。同时,积极抓好病虫害防治工作,2018年2月27日至29日,我县承办了“2018年滇东南植胶区橡胶病虫害监测与防控技术培训班”,为进一步提高橡胶病虫害监测与防控技术奠定了基础。针对做大做强茶叶产业,我县制定了《绿春县第十三个五年茶产业发展规划》《绿春县茶产业发展行动方案》和《绿春县2018年产业扶贫覆盖到户茶叶产业提质增效行动方案》等,将茶产业发展纳入重点计划,力求通过规划引导茶产业走上良性循环的路子。2018年争取省级茶叶产业发展资金200万元,分别用于大水沟乡省级标准化茶园创建、大兴镇阿迪村委会绿鑫生态茶业有限责任公司厂房改造提升、骑马坝乡玛玉茶厂厂房改造提升。通过改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推广绿色病虫防控技术、实施标准化生产、开展品牌化销售、建立质量追溯体系等措施,示范带动了全县标准化茶叶基地建设。先后改造老茶园5万亩,借助标准化茶园创建的契机,在大水沟建立标准茶园1500亩,在大黑山发展无性系雪芽100号茶叶400亩,对示范引领全县茶叶产业向良种方向发展有着推波助澜的作用。另外,我县充分利用媒体宣传茶产品,积极组织茶企参加农博会、茶博会的展示和名优茶评比活动,及时引导县内企业走出去设立专卖店或直销窗口,不断开拓了茶品市场,提高了名优茶品数量;陆建辉委员提出的《关于修复县城区东西两头公路的建议》(第29号),县城区东西两头公路的修复工作已开展,其中分水岭至云梯酒店段为5.8公里,投入资金700万元。岔弄至二号桥段3公里,投入资金300万元,截至目前,改造工程已经全部完工;饶文通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建设绿春县第二小学的建设》(第41号),县委、县人民政府千方百计抓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改善办学条件、想方设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在城区用地紧张、财政资金匮乏的条件下,毅然在“削峰填谷”片区新建功能比较齐全的标准化九年一贯制学校,即:绿春县思源实验学校。该学校占地88.7亩,规划校舍总建筑面积23000平方米,预计总投资7317万元,学校建成后将招收36个教学班,可容纳学生1800人,将有效解决城区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难问题,统筹推进城区教育的科学发展。此项目于2017年3月13日开工,预计2019年8月竣工并投入使用。朱红山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的建议》(第44号),我县明确了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第一责任人,成立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协调食安委成员单位开展相关工作,并深入到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及保健品、药品、医疗各个领域开展了一系列监管工作,各市场监管所负责监管一线工作。通过努力,全县没有出现大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但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再做细工作措施,再压实工作责任,争取守护辖区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李媛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县城市建设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力度的建议》,一是我县规划了特定的特色餐饮中心经营点,地点在东部新城,人民医院南侧,水源广场西侧。不断完善在集贸市场出入口的无障碍坡道或无障碍出入口及标识设置,对蔬菜、水果、生肉等各类商品进行分区管理。为解决摊位不足问题,扩建了农贸市场小菜区,建筑面积800平方米左右,于2018年8月10日竣工并投入使用。目前,新老集贸市场供摆摊面积达21001平方米。积极引导菜农到交易市场进行商品交易,杜绝占道经营、混合经营等现象。二是针对绿春县城区部分饭店、烧烤油烟污染、噪音扰民等问题,县政府下达了《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城区内所有商户全面整顿,对商户建立餐饮油烟净化器定期清理维护保养制度和记录台账,严格控制营业时间,保证门前屋后及店内卫生,对5家餐饮店负责人进行警告处罚,并要求现场进行整改。县环保部门正在拟订全县餐饮行业油烟污染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推进餐饮行业油烟污染整治工作。三是加大对违规经营的处罚力度。成立城市综合执法大队,不断加强和规范城区管理,加大力度整治摊位乱摆、机动车乱停、垃圾乱丢、污水乱排、消毒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对不按管理要求执行的,坚决给予处罚,绝不姑息。此外,定期不定期召开市场业主会,对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宣传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的物业管理水平。
(二)抓委员提案办理
1.提案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34件,占办理提案总数的52.3%。主要有:喻刘平等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骑马坝乡胡椒病虫害防治投入力度的建议》(第05号),县政府高度重视胡椒病虫害防治工作,一是成立了以分管农业的副县长为组长的胡椒病虫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胡椒病虫害防治工作队,制定下发了《绿春县胡椒病虫害综合防治实施方案》。二是与中国工程院院士、沈阳农业大学陈温福院士建立了“生物炭与作物健康栽培领域院士工作站”,开展了绿春县胡椒病害防治试验与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的建设工作,与云南威鑫农业科技股份公司(备注:云南威鑫科技股份公司是陈温福院士“生物炭与作物健康栽培领域院士工作站”的依托单位)签订了《绿春县关于推广胡椒产业健康栽培技术可持续性发展合作协议》,制定了《绿春县胡椒健康栽培技术体系建设方案》,在骑马坝乡和三猛乡建立防治示范样板基地,努力将肥效、农药等科研成果向生产力转换。三是对全县胡椒主要产区骑马坝乡、三猛乡、平河镇、大黑山镇、半坡乡五个乡镇进行了普查,及时将胡椒病虫害防治情况形成调研报告上报州委、州政府,争取获得州委、州政府对胡椒产业发展的支持。多次邀请省外、省内、州内外专家来我县指导胡椒病虫害防治工作。按照病害防治方案,在骑马坝乡和三猛乡等乡镇建立了防治示范样板地,共建立样板地5块共计450亩。预投入农药资金120万元用于胡椒病虫害防治示范样板基地,方案正在落实中。下一步,我县将不断加强协调,加强与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积极争取更多的人力、物力、技术、经费投入到胡椒病虫害防治之中,并不断加强探索,找到预防胡椒病虫害的科学途径,有效遏制胡椒病虫害的发生和蔓延;杨伟山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大茶叶品牌建设资金投入力度的建议》(第02号),我县茶叶品牌多、乱、杂,企业对品牌建设投入的力度不足。因此,县级主导加快转变产业发展方式,优化产业资源配置变得很重要。目前,我县正打造以“生态、安全、有机”为内涵的绿春茶叶区域公共品牌,以做大做强绿春茶叶产业,提高茶叶企业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为目标,实现茶叶产业更加健康、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年内做了以下努力:一是支持茶叶龙头企业建设,示范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二是争取项目资金,实施茶叶精深加工设施装备的改造升级,打造品牌战略营销计划。三是挖掘丰富品牌文化内涵,抓好品牌营销策划与宣传,支持茶品牌商标申报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截至目前,我县已发展了具有一定生产规模的茶叶精深加工厂6户。同时,在绿春县特色产业园区一号桥片区内正新建一座以茶叶为主的功能齐全、服务一流的绿春县农特产品交易中心,项目建成后,全县茶叶交易市场将得以统一,为打造绿春茶叶知名品牌提供崭新的平台。
2.提案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有25件,占办理提案总数的38.5%。主要有:李建勇委员提出的《关于三猛乡特色旅游小镇建设的建议》(第8号),我县已将红河州绿春县三猛乡国家特色景观旅游小镇建设项目、红河州绿春县生态美食村建设项目(桐株村)、红河州绿春县旅游特色村建设项目(腊姑、桐株)、红河州绿春县世界遗产哈尼梯田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建设项目、红河州绿春县腊姑桐株梯田景区建设项目、红河州绿春县腊姑桐株梯田片区生态休闲养生建设项目等8个项目纳入《绿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集群项目库。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增补申报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的通知》的要求,结合三猛乡旅游资源分布情况,申报了红河州绿春县黄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红河州绿春县生态民俗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项目。其中,红河州绿春县生态民俗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现已通过国家审定,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游客集散中心和旅游咨询中心3000平方米,旅游交通引导标识系统、数据中心及附属设施等,预算总投资1250万元,申请中央资金1000万元,计划在2019年度实施。下一步,我县将继续积极申请国家、省、州项目资金支持,同时密切关注国家投资政策导向,争取把三猛乡特色旅游小镇建设纳入上级相关建设规划,逐步推进三猛乡特色旅游小镇建设工作;李祖文等委员提出的《关于扶持本地蔬菜种植户的建议》(第03号),我县已经制定了《绿春县蔬菜产业发展计划》《绿春县蔬菜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并积极向州级呈报争取项目资金支持。为加强我县蔬菜产业的发展,县农科局派技术人员到各乡镇进行技术指导和发放相关资料,开展指导培训工作。待项目资金到位后,将加强对本地蔬菜种植户的资金支持,盘活和带动全县蔬菜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3.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要以后解决的有6件,占办理提案总数的9.2%。由于这类提案不具备条件或其他原因不能解决,只有在以后条件具备时再解决。但承办单位还是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向委员们作了答复,得到了委员们的理解。主要有:三猛乡委员活动小组各位委员提出的《关于三猛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列入全县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的省民政厅《关于规范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07〕291号 2007年12月26日),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主要由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负责筹集,不得向村民摊派,各级财政、民政部门对贫困地区的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给予适当补助。另外,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公益性公墓建设的土地必须由乡镇党委、政府和相关村委会无偿提供,且必须火化后骨灰安葬。根据以上相关规定,公益性公墓建设需要由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和民政等部门共同努力、协调配合才能完成。县民政局已将三猛乡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列入全县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范围,并已与省州民政部门对接汇报,如果乡人民政府能无偿提供公墓建设所需土地,县政府就能从民政系统争取一定的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资金。因此,乡政府和涉及村委会需尽快落实公墓建设项目所需土地,并按相关程序逐级上报申报材料,县政府将积极协调配合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李吉芳委员提出的《关于建设绿春县会务中心的建议》(第25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文件明确规定:一是停止新建、扩建楼堂馆所。严禁以任何理由新建楼堂馆所,严禁以危房改造等名义改扩建楼堂馆所,严禁以建技术业务用房名义搭车新建楼堂馆所,严禁改变技术业务用房的用途;二是严禁以“学院”、“中心”等名义建设楼堂馆所。严禁接受任何形式的赞助建设和捐赠建设,严禁借企业名义搞任何形式的合作建设、集资建设或专项建设;三是已批准但尚未建设的楼堂馆所项目,一律停建。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云发改投资〔2014〕1707号)文件第二章第十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功能分类。根据使用功能,办公用房一般分为基本办公用房(办公室、服务用房、设备用房)、附属用房两类”规定。绿春县会务中心建设项目属于(中办发〔2013〕17号)文件明令禁止范畴之内的项目。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文件“5年内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已批准但未开工建设的楼堂馆所项目一律停建”的规定精神,不得以列入规划或已经国家批复为理由新建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因此,近期内无法申报建设绿春县会务中心项目。下一步,我县将密切关注国家投资导向,国家出台或放开这方面的支持政策,将第一时间积极申报。
三、主要做法和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办理政协委员提案是政府依法履行职责、接受民主监督、改进自身工作的重要途径,县人民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政协绿春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结束后,县人民政府于2018年3月20日召开了“两会”建议、提案交办会议,就认真做好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上,县政府和县政协领导对如何进一步做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提出了要求,明确要求各承办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明确责任、扎实工作,把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同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紧密结合起来,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努力提高办理质量。通过召开交办会议,明确了各承办部门办理任务,确定了办理时限,为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地完成提案办理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严格要求,各司其职
县人民政府非常重视抓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由部门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督促各相关部门直接抓落实。2018年的政协委员提案,涉及农业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培植、脱贫攻坚、文旅融合、民生改善等方面的内容,县人民政府根据各部门的工作职能,明确了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涉及一个部门的由主管部门直接办理,涉及多个部门的明确由一个部门牵头、其他部门协助办理,做到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在全县“两会”建议、提案交办会议召开后,大部分承办单位都及时召开会议,对政协委员提出的提案逐条研究,由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层层落实责任,明确了办理科室、办理人员、办理计划、办理时间和办理要求。在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下,2018年县政协委员提案已经解决或正在解决的有34件,已列入工作计划的有25件,因不符合政策或其它原因暂时无法解决的有6件,这些提案都以文件形式作了答复,并做了耐心细致的解释,得到了委员们的理解和认可。
(三)强化督查,保证时效
为加快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进度,县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大了督查督办力度。一是县人民政府领导重点督办。政协委员提案中反映的农业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培植、脱贫攻坚、文旅融合、民生改善等一些重点问题,由各分管副县长亲自牵头办理或督促分管部门办理。二是县政府督查室全程督办。由县政府督查室安排专人,定期督办,及时了解各单位的办理进展情况,对办理进度较慢的单位进行催办,同时对办理情况进行通报。三是联合组成督查组对“两会”建议、提案进行跟踪督查。把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列入中心目标检查一并督办,在抓中心目标工作的同时,狠抓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通过督查督办,绝大多数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办理任务。
(四)重抓落实,解决问题
2018年的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重点在办理质量和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对需要到现场调研解决的问题,安排人员到现场调研,然后提出解决方案,有条件解决的,及时帮助解决,条件不成熟暂时无法解决的,向委员作好说明和解释,今后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各承办单位在办理政协委员提案过程中,主动上门征询意见,多次与委员面商沟通,面对面倾听委员的真实意愿,切实找准解决问题的办法,全面准确地领会他们所提意见的内容和意图,以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自觉接受委员们的监督。
主席、各位副主席、各位委员,2018年县政府及各承办单位通过办理提案,解决了一大批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社会民生问题,提高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质量,但离政协委员的要求和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在办理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少数部门对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重视不够,落实工作抓得不紧不实;二是少数政协委员提案办复文件内容过于原则,针对性不强,缺乏解决实际问题的具体办法和措施;三是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与县级财力不足的矛盾突出,致使部分政协委员提案无法办理;四是雨季时间太长、有效施工期短与建设项目推进慢的矛盾突出,致使部分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不够理想、时效性不强。针对以上这些问题,县人民政府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努力克服困难,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解决,努力把提案办理工作做得更细、更好,让委员满意,让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