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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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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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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绿组复〔2018〕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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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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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委组织部对政协绿春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8号提案的答复
李宜勉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绿春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8号提案《关于建立戈奎乡托牛村党建脱贫综合示范基地的建议》已收悉。接到提案后,县委组织部高度重视,及时召集相关人员进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托牛村建设双推进综合示范基地”的答复
2013年3月,县委下发了《关于加快实施“乡村干部教育实践基地”工程增强基层党组织引领农村发展能力的意见》,县级财政给戈奎乡安排90万元建设资金,在加梅村建设了戈奎乡乡村干部教育实践基地(现更名为戈奎乡党建脱贫“双推进”教育实训基地)。2017年5月,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陈豪书记到绿春调研指示和红河州建设党建脱贫“双推进”教育实训基地现场推进会议精神,对各乡镇党建脱贫“双推进”教育实训基地进行了巩固提升改造。戈奎乡党建脱贫“双推进”教育实训基地距托牛村只有8公里,可辐射带动托牛村,建议戈奎乡整合资源,用好、管好现有的党建脱贫“双推进”教育实训基地。
二、关于“托牛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答复
2018年9月,托牛村以培养农村“明白人、带头人”为载体,以增强贫困户内生动力入手,以增加贫困户收入为目标,成立了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为社员的合作社,建成了托牛村黄连鸡养殖基地,现已投入2000只黄连鸡苗,可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册户50户)稳定增收。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深化“党组织+合作社+基地+贫困户”的运作模式,为托牛村如期脱贫打好基础。
各位委员,感谢你们对全县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中共绿春县委组织部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