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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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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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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绿组复〔2018〕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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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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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组织部对政协绿春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56号提案的答复
高燕委员:
您在政协绿春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8号提案《关于提高妇女担任村“三基”干部比率的建议》已收悉。接到提案后,部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集相关人员进行研究,现答复如下:
2019年村(社区)“两委”换届中,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将严格按照省州党委关于《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加大从妇女选拔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力度。确保1名女性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并根据实际情况兼任妇联主席。采取优先提名确定妇女候选人、妇女成员专职专选等措施,确保村妇联主席、社区妇联主席100%进村(社区)“两委”班子,力争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30%以上,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50%以上,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中女性比例达10%以上,30%以上的村(社区)有女性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兼文书)。把一批年轻化、知识化、工作能力强的优秀妇女充实到“三基”干部队伍中来,提高农村妇参政议政、开拓创新的能力。
感谢您对我县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中共绿春县委组织部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