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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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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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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绿建函〔2019〕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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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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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政协提案第56号的答复
李仲刚委员:
您在政协绿春县第十三届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将县城商业大院老旧公共厕所改造成新式冲水厕所的建议》的第56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创建国家卫生城市,2019年5月,投入16万元对县城商业大院老旧公共厕所进行改造并投入使用,已配备1名公厕管理员,负责保洁工作。
感谢您对我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绿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9日
(联系人:苏龙者,联系电话:0873-4221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