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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1628
  • 发布机构
    绿春县住建局
  • 文号
    绿建函〔2019〕31号
  • 发布日期
    2019-12-17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政协提案第15号的答复

罗杰耀委员:

你在政协绿春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在农贸市场附近建设停车使用场地的建议》的第15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我县私家车的数量日渐增长,停车难的问题日益显现。针对在农贸市场附近建设停车使用场地的建议,因条件限制,集贸市场附近无停车使用场地,我们已积极采取了相关措施:

一、现有停车位情况。一是与县海源贸易有限公司协商绿春县集贸市场负二层同意收回,总面积3100平方米,目前现有车位82个;二是商业局和经贸局片区现有车位41个;三是农业银行和邮政局现有车位50个;公务员小区和财源楼现有车位45个;四是运政所和路政大队现有车位46个;五是街心花园地下停车场现有车位78个;六是老车队(大寨日停车场)现有车位70个;七是红宇佳园现有车位80个,八是绿春县供销社农资日杂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现有摩托车位80个,一定程度上缓解拥堵现象。

二、在城区东、西两面入城处各设置一座限高杆,并安排专人值班,以便缓解因大型车辆进入城区使城区堵上加堵的问题。

三、规范停车场管理,发挥现有设施效益。协调相关部门整顿现有停车设施,并严格公建项目审批管理,加快配建停车场建设。加大监督力度,对新建居住区、公建等建设项目严格停车配建指标,并结合人防工程,设置地下停车场,并要求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建成投入使用,减少对社会公共停车场的过多依赖。

四、逐步启用地下空间,并充分利用民族风情园、街心花园及双拥广场等公共活动多余空间,缓解人流集中区的停车压力。

五、完善优惠政策,多渠道筹集公共停车场建设资金。公共停车场建设资金主要靠财政拨款,投资有限,下阶段将积极吸引各方资金多渠道、多形式地参与公共停车场建设,确保建设项目足额配套建设停车泊位,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形成政府、集体、个人共同参与停车场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的模式,进一步加快停车设施建设。

感谢你对我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绿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