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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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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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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绿建函〔2019〕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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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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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人大代表建议第36号的答复
白祖顺等代表:
你们在绿春县第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增加提升人居环境工作经费的建议》的第36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由于我县属于深度贫困县,财力十分紧张,无力配套提升人居环境工作经费,但我们积极向县财政局和上级主管行业部门做好请示汇报工作。
感谢你们对我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绿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9日
(联系人:张 梅,联系电话:0873-4221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