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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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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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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绿建函〔2019〕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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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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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人大代表建议第30号的答复
白福现等代表:
你们在绿春县第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建设骑马坝集镇污水处理池的建议》的第30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县乡镇集镇区“一水两污”建设项目已列入我县“十三五”规划盘子和《城镇(乡)供水、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体系规划》,正在以省州推行的“一水两污”推进方案争取项目和资金。2016年,为推进我县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我局规划编制了《绿春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实施方案(2016-2020年)》,包括各乡镇“两污”设施。目前,《绿春县乡镇污水处理及垃圾处理建设项目可研报告》已审批,并录入项目库,正在申请债券资金28266.9万元,其中:骑马坝乡集镇污水处理池建设资金749.3万元,骑马坝乡集镇垃圾处理厂建设资金820万元。计划2020年启动实施。建议骑马坝乡人民政府做好项目选址等前期工作。
感谢你们对我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绿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9日
(联系人:张 梅,联系电话:0873-4221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