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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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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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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绿自然资函〔2019〕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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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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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自然资源局对县第十三届政协三次会议第39号提案的答复
刘平等委员:
你们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绿春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尽快组织实施骑马坝乡哈巩、梁子两个村民小组滑坡治理工程的建议》的第39号提案,已转交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对地质灾害项目资金立项的规定和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我们对所在地滑坡问题进行核实情况,当地政府提供相应书面材料,我局积极请有资质的单位到现场勘查做治理项目建议书向上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反映立项,于2019年11月进场施工,目前施工进度正常,预计2020年4月前完成所有工程量。请你们随时密切关注和观察当地的滑坡和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报告,以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感谢你们对自然资源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绿春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12月15日
(联系人:罗学毅,联系电话:0873-4224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