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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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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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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绿政办函〔2019〕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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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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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20号建议的答复
黑忠杰等9名代表:
你们在绿春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县政府加强对承办部门办理代表建议情况的监督力度的建议》(第20号),已转交县政府办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县人民政府将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作为依法履行职责、改进自身工作、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需求的重要途径,严格每一步程序,做到不漏件、件件清、件件有落实。4月15日,县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了“两会”建议、提案交办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猛同志对2019年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提出具体要求。会议明确了答复期限,要求各相关部门统一登记、归类整理、归口办理,以不松懈的担当精神做好每一件人大代表建议办理。通过努力,人大代表建议件件有落实。
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做到“四定”,即:定领导、定时限、定任务、定责任。各承办单位认真研究代表建议,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找到与预定工作目标吻合的切入点,促进代表建议与中心工作共同推进,获得双赢。此外,各承办单位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务求实效”的工作方针,把落实政策、推进项目、解决问题作为办好人大代表建议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和水平。
为更好地提高办结率,县政府办组织工作人员于6月、8月入住各承办部门开展办理情况督查。此外,抓住时机,利用与承办部门负责人见面时进行口头催办20余次,办公室利用电话进行催办共计50余次,OA系统催办1次。政府办督查科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大建议办理答复函进行修改20余次,承办部门加大复查补办力度,有针对性解决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重答复、轻落实”“只开花、不结果”等现象,把办理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抓落实、见成效上。
截至11月14日,交办的33件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办结率达100%,面商率达100%,满意率达97%,解决率达54.5%。在承办的代表建议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者在本年度内能够及时解决的A类18件,占总数的54.5%;所提问题在3年内能够基本解决,承办单位已制定解决措施或者已列入改进计划,并明确答复代表办理时限的B类11件,占总数的33.3%;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者其他原因难以解决的C类4件,占总数的12.1%。解决率比去年提升了13.5%。
衷心感谢你们对人大代表建议的重视,同时为你们对县政府的信任表示敬意。希望你们继续加大对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的关心和支持,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