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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1628
  • 发布机构
    中共绿春县委组织部
  • 文号
    绿组复〔2019〕22号
  • 发布日期
    2019-12-17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绿春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4号议案的答复

平河镇委员活动小组:

你们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绿春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4号提案《关于配齐配强边境乡镇专职政法力量的建议》已收悉。接到提案后,我单位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乡镇领导职数核定情况

根据《关于进一步稳定乡镇干部队伍落实乡镇干部待遇有关问题的意见》(云办通〔2015〕32号)文件:“乡镇领导职数按11名核定”的要求,全县四镇五乡领导职数统一按11名核定,11名领导职数为:正科级领导职数3名(党委书记、人大主席、乡镇长各一名),副科级领导职数8名(党委副书记1名、纪委书记1名、副乡(镇)长3名、武装部长1名、进入党委委员会的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各1名)。未核定实职(副)科级专职政法副书记职数,无法进行配备。 二、其他配置情况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干部挂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9〕13号)第二条明确规定:“从严控制领导班子中挂职干部人数。同一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政领导班子中挂职干部总数一般不超过2人,“三区三州”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覆盖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党政领导班子一般不超过3人,同一部门或者单位领导班子中挂职干部不得超过2人”。由于我县脱贫攻坚任务艰巨,省、州、县选派到乡镇挂职的副书记、副(镇)长均已配齐,各乡镇均无多余岗位可挂职或兼职干部。

另外,县委组织部将与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和边境乡镇等单位商议,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强对边境线的基础设施建设,设置多个卡点、安装监控,同时,加强边境网格信息员、民兵的保障力度。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不断探索和创新干部的培育、选拔和交流,进一步提升我县干部素质和履职水平。感谢你们对我县干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李晓燕 联系电话:0873-4221382)

中共绿春县委组织部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