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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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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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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绿组复〔2019〕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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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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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关于对政协绿春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71号提案的答复函
简红等委员:
你们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绿春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71号提案《关于安排乡村干部每年健康体检的建议》已收悉。接到提案后,县委组织部认真进行了研究,现答复如下:
绿春县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关心爱护脱贫攻坚一线干部的通知》(云组通〔2019〕40号)精神,以及《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 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组织贫困县乡村干部进行健康体检的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在乡镇自行组织体检基础上,2019年8月19日-9月30日期间组织各乡镇党政班子成员,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边境武装干事进行健康体检,共计364人,其中,乡镇党政班子成员72人,村干部292人。
各位委员,感谢你们对全县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干部科:李晓燕;组织科:杨 芳;联系电话:0873-4221382)
中共绿春县委组织部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