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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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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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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绿农科发〔2021〕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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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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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对绿春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8号的答复
白永生等代表:
你们在绿春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打造戈奎乡白那河流域高标准农田的建议》,已转交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21年州级己下达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2.08万亩。我局己编制完成《绿春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其中项目涉及戈奎乡俄普、埃倮、加梅、托牛、子雄5个村民委员会共1万亩。目前完成了项目初步设计报告,正在开展项目招投标准备工作,计划2021年10月前开工,2022年12月前实施完成。
关于《关于打造戈奎乡白那河流域高标准农田的建议》的建设,今后我们将按照《规划》分年度分片区先后实施的原则,我们将积极争取立项,积极将戈奎乡白那河流域分年度配套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并加强农村农田水毁灌溉沟渠修复工程,保障粮食生产安全,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衷心感谢各位代表对全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真诚希望继续给予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绿农科发〔2021〕87号关于打造戈奎乡白那河流域高标准农田的建议(8号建议的答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