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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1628
  • 发布机构
    县交通局
  • 文号
    绿交函〔2019〕24号
  • 发布日期
    2019-12-27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对县政协提案第38号的答复

白云宝政协绿春县平河镇委员:

你(们)在政协绿春县十三届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绿二线修复工程的建议》38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提案内容及安排情况,绿二线路产权属绿春公路分局管养范围,我局暂无法开展实施工程修复,我们将会积极协调、配合好相关单位立项开展实施。

感谢你(们)对我县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此页无正文)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