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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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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县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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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绿交函〔2019〕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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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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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对县政协提案第38号的答复
白云宝政协绿春县平河镇委员:
你(们)在政协绿春县十三届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绿二线修复工程的建议》38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提案内容及安排情况,绿二线路产权属绿春公路分局管养范围,我局暂无法开展实施工程修复,我们将会积极协调、配合好相关单位立项开展实施。
感谢你(们)对我县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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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春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