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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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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县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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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绿交函〔2019〕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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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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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对县政协提案第46号的答复
杨伟山政协绿春县大水沟乡委员:
你(们)在政协绿春县十三届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提升大水沟乡龙普村委会娘普村至大黑山镇拉龙村道路路面等级的建议》46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该线路属于产业路,联络路范围,目前国家政策是以建制村道路自然村公路建设为主,以脱贫攻坚需求为建设目标,对一些产业路,联络路暂无政策支持,我局将会把此类公里列入“十四、五”规划建设的主要计划,并积极多方筹措项目资金尽早动工实施。
感谢你(们)对我县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