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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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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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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绿市监发〔2022〕1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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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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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市场监管局关于对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号建议的答复
大兴镇李艳婷等三位代表: 你们在绿春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大兴镇西城社区一、二、三街打造成民族文化步行街的建议》的第1号建议,已交由我局主办,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协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代表在建议中提及的项目,县市场监管局很重视,组织协办单位对大兴镇西城社区一、二、三街进行了实地调研,到大兴镇西城社区面对面与李艳婷代表沟通面商,召集协办单位研究解决办法。经研究,答复如下:
1、关于大兴镇西城社区一、二、三街烧烤摊位搬迁到新客运站上方的建议,县市场监管局向县城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请示,答复是目前新客运站上方烧烤摊位已满,无法安排大兴镇西城社区一、二、三街烧烤摊位业主新的位置。
2、经与县文化和旅游局沟通,初步意见是将该片区打造成民族文化步行街纳入下一步规划中,并积极争取项目支持。同时,计划将大兴镇申报为乡村旅游重点镇,县城主街道申报为旅游休闲街区。
感谢你们对我县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6日
(联系人及电话:罗哈山0873-422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