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预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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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cxzfbgs/2026-0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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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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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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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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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规划中国共产党绿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绿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绿春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县委巡察机构是县委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察监督建立的专门机构,对县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中共绿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主要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绿春县监察委员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一是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三是处置: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县委巡察办的职责是:向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中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统筹、协调、指导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承担州委巡察工作的协调联络职责;承担调查研究、制度建设、服务保障等工作;负责拟订巡察工作年度和阶段计划、方案,安排落实巡察任务;对州委巡察反馈意见、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以及巡察移交的事项进行督查、督办;组织并协调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负责巡察工作信息处理、新闻宣传工作和工作资料的归档保管工作;办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5个内设机构,其中:19个内设科室,10个派驻(出)机构,1个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4个巡察组,1个所属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分别是:
1.19个内设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查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息技术保障室、干部监督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至六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第七纪检监察室、第八纪检监察室、第九纪检监察室、第十纪检监察室;
2.10个派驻(出)机构分别为: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农科局纪检监察组、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绿春县纪委县监委派出县委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
3.1个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县委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
4.4个巡察组分别为:第一巡察组、第二巡察组、第三巡察组、第四巡察组;
5.1个所属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为:绿春县巡察信息服务中心(正股级事业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6年是实施“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们党成立105周年,做好今年的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及省委十一届八次、九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州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州纪委九届七次全会和县委十三届十次全会部署要求,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化正风肃纪反腐,加大一体推进“三不腐”力度,更加有力有效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统筹建好政治生态、自然生态“两个生态”,持续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guihu建设年”行动,以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助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实现绿春“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坚强保障。重点开展以精准有效的政治监督护航“十五五”开局起步;以久久为功的韧劲推动作风建设常态长效;以一严到底的坚定决心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以执纪执法为民的担当巩固拓展集中整治成果;以利剑高悬的态势提升巡察监督震慑效能;以严管严治的要求锻造过硬纪检监察铁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含绿春县监察委员会及县委巡察机构)。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3人,其中:行政编制96人,工勤人员编制5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实有9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9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车辆编制4辆(2025年7月新增编制1辆),实有车辆3辆(均为执法执勤业务用车)。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0,948,378.4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948,378.49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度19,591,933.11元相比增加1,356,445.38元,同比增长6.92%。增长的原因为:一是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监督的若干意见和省纪委办公厅有关工作要求。2026年在职人员预算人数由2025年的99人增加到101人,同比增加绝对值2人,增长2.02%,相应的工资福利、公积金、公务用车货币化补贴、社保资金以及公用经费相应增加。二是2025年1月国务院调整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三是年内部分干部提拔、职务职级调整以及正常晋档晋级调资。以上因素导致预算数同比增长。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0,948,378.49元,其中:本年收入20,948,378.49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948,378.4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度19,591,933.11元相比增加1,356,445.38元,同比增长6.92%。增长的原因为:一是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监督的若干意见和省纪委办公厅有关工作要求。2026年在职人员预算人数由2025年的99人增加到101人,同比增加绝对值2人,增长2.02%,相应的工资福利、公积金、公务用车货币化补贴、社保资金以及公用经费相应增加。二是2025年1月国务院调整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三是年内部分干部提拔、职务职级调整以及正常晋档晋级调资。以上因素导致预算数同比增长。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0,948,378.4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0,948,378.49元,其中:基本支出20,248,378.49元,与上年度18,891,933.11元相比增加1,356,445.38元,同比增长6.92%。增长的原因为:一是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监督的若干意见和省纪委办公厅有关工作要求。2026年在职人员预算人数由2025年的99人增加到101人,同比增加绝对值2人,增长2.02%,相应的工资福利、公积金、公务用车货币化补贴、社保资金以及公用经费相应增加。二是2025年1月国务院调整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三是年内部分干部提拔、职务职级调整以及正常晋档晋级调资。以上因素导致预算数同比增长。
项目支出700,000.00元,与上年度700,000.00元相比,无增减变动。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943,381.9元。其中:2011101行政运行15,243,381.9元,主要列支在职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奖、奖金、工伤保险、车改货币化补贴和公用经费等保人员经费及机关运行基本支出;2011104大案要案查处700,000.00元,主要列支查办案件所产生的办公费、差旅费、交通费、设备购置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费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21,661.32元。其中: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406,794.6元,主要用于列支退休人员养老金及公用经费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68,846.72元,主要用于列支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080801死亡抚恤46020元,主要用于遗属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1,331,245.83元。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245,590.19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5,655.64元,主要列支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352,089.44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1,352,089.44元,主要列支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分组(基本支出20,248,378.49元)。
(1)工资福利支出
30101基本工资4,954,560.00元;
30102津贴补贴6,543,240.00元;
30103奖金1,304,900.00元;
30107绩效工资80,592.00元;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68,846.72元;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45,590.19元;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3,008.58元;
30113住房公积金1,352,089.44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30201办公费108,100.00元;
30202印刷费2,000.00元;
30205水费10,000.00元;
30206电费2,000.00元;
30207邮电费40,000.00元;
30211差旅费330,100.00元;
30215会议费16,000.00元;
30216培训费11,000.00元;
30217公务接待费76,000.00元;
30226劳务费2,400.00元;
30227委托业务费15,000.00元;
30228工会经费352,936.96元;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00元;
30239其他交通费用1,076,200.00元;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9,000.00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0302退休费388,794.6元;
30305生活补助46,020.00元;
(4)资本性支出
31002办公设备购置70,000.00元。
2.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分组(项目支出700,000.00元)。
(1)商品和服务支出
30201办公费74,100.00元;
30205水费10,000.00元;
30206电费2,000.00元;
30207邮电费30,000.00元;
30211差旅费120,000.00元;
30215会议费10,000.00元;
30216培训费6,000.00元;
30226劳务费2,000.00元;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900.00元;
30239其他交通费20,000.00元;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000.00元;
(2)资本性支出
31002办公设备购置50,000.00元;
31013公务用车购置250,000.0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71,900.00元,较上年的452,000.00元,增加19,900.00元,同比增长4.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6,000.00元,较上年80,000.00元,减少4,000.00元,下降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3次,共计接待246人次。
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比减少的原因为规范接待行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从紧、从严和厉行节约的接待原则和方针,严格内部审批手续和标准,进一步压缩接待费用支出。同时,也是贯彻落实“三公”经费预算只减不增的预算要求。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95,900.00元,较上年度的372,000.00元,增长23,900.00元,增长6.4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50,000.00元,与上年度持平(持平的原因为原计划2025年度购置公务用车一辆,但因无经购车经费,计划未能实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5,900.00元,较上年的122,000.00元增长23,900.00元,增长6.42%。计划2026年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空编1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度相比增长23,900.00元,增长的原因为:近些年,我委查办案件数量不断上升,用车量与车辆实有数的矛盾不断突显,成为制约工作推进的瓶颈,经与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和车辆管理部门协商,2025年7月县财政局批复调剂新增1辆业务用车车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部门预算绩效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规定设置相关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预算执行中严格按照绩效目标实施。中国共产党绿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经相关部门认定为重要涉密单位,开展的主要工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协助县委从严治党和巡察工作,查办案件及巡察的相关工作性质属涉密范围。此外,中央、省、州纪委开展的绩效管理相关工作也未对社会公开。鉴于上述情况,我单位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宜对社会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各级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邮电费、水费、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住房公积金:反映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补贴等。
5.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6.“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年检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国家监察体制改革: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设立监察委员会,行使监察职权。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监察厅(局)、预防腐败局和人民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的相关职能整合至监察委员会。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310,736.96元,主要用于列支履行职能职责和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纪检监察辅助人员)、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招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付以及设备购置等费用。与上年度的2,223,005.10元对比增长87,731.86元,增幅3.95%。增长的原因为:2026年预算的在职人员数101人比上年度的99人增加2人,相应的公用经费及车改补贴等相应增长。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绿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3,317,962.76元,其中,流动资产1,666,183.28元,固定资产1,624,619.6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7,159.87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30,744.00元,其中:新增固定资产原值1,119,560.0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39项,账面原值288,03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划转9项,账面原值42,696.0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2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中国共产党绿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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