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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
  • 索引号
    lcxmzj/2026-00011
  • 发布机构
    绿春县民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2-11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民政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绿春县民政局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绿春县民政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绿春县民政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绿春县民政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的责任,指导和监督县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工作。

3.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4.贯彻落实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的政策、办法,负责乡镇行政区域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的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

5.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6.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和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负责经营性公墓的报批和管理。

7.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8.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事业发展规划。

9.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0.承担老龄工作职责。

11.贯彻落实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科、人事科)、社会组织管理股、社会救助股、区划地名股(绿春县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社会事务股、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慈善事业促进。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绿春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

2.绿春县中心敬老院(绿春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3.绿春县殡仪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6年,县民政局班子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县委发展目标和州民政局部署要求,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职责使命,不断深化改革创新,持续提升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社会管理工作水平,为推动全县高质量发展奠定了更加坚实的民生基础。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党的全面领导,深化政治机关建设。深化理论武装,坚持政治建设统领,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批示精神;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融入日常学习,开展周例会学习21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支委会9次,党课4次。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我们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高质量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组织学习20余次,学习典型案件6次,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举办读书班1期4天。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绿春县民政局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深入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和6个集中整治行动,常态化开展廉政提醒谈话4次、分层级谈心谈话40余人次。

(二)履行国家安全责任,保障民政领域稳定。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重要论述,将国家安全和网络安全纳入全局统筹,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专门责任和股室负责人直接责任的责任体系,利用“4.15”、网络安全宣传周等时机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法规,强化国安家全意识和保密意识。认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扎实开展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加强意识形态领域阵地建设和管理使用,做好网络舆情监管和引导,牢牢掌握意识形态主导权。不断将安全理念贯穿于民政各方面全过程,有效保障了民政领域稳定。

(三)加强新兴领域党建,持续化解债务风险。高度重视行业协会、慈善组织等新兴领域党的建设,把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六同步”融入到各类社会组织培育中,推动党的工作融入社会组织发展各环节、全过程。开展了全县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大排查活动,指导社工社会组织、慈善组织、见义勇为建立联合党支部,截至2025年底全县有21个社会组织建立了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债务风险防控的指示精神,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与相关企业沟通对接,积极推进拖欠企业账款清偿工作,2025年我局共化解企业债务4笔,合计金额217.95万元,有效化解历史遗留债务和防范新增债务风险。

(四)安全管理常抓不懈,全面筑牢安全防线。落实落细管安全主责,印发《绿春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绿春县民政局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等,持续落实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成立全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邀请应急局、自然资源局、消防救援局等部门对养老、未保中心、救助站和殡仪馆等机构的建筑安全、周边地质环境、消防设施等进行检查,深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累计开展8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安全隐患6个,守牢兜住了民政领域安全生产底线。

(五)不断强化依法行政,法治实践见行见效。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学习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组织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相关工作,制定了年度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计划,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依法公开低保等信息59期。认真组织实施“高效办成一件事”,全年办成事项12件,进一步规范行政事项审批,简化办事程序;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工作格局。组织参加全省民政系统执法培训,8名工作人员参加执法考试,获得执法证7人。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加强民政领域“五失一偏”人员管控,深入开展特殊困难群体救助服务管理,强化精准帮扶,全面落实综治维稳平安建设目标任务。

(六)认真履行民政职责,服务全县发展大局。一是织牢民生兜底保障网。充分发挥“大数据+铁脚板”机制,强化入户调查、信息核对,常态化开展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认定低收入人口2.46万人,将1.68万困难群众纳入低保,全年实施临时救助1606户/次,保障特困供养469人,累计支出低保等困难群众资金7874.21万元。出台《绿春县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实施方案》,确保脱贫过渡期后政策稳定。二是持续优化“一老一小”关爱服务。实施县中心敬老院提质改造,新建2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完成牛孔镇、骑马坝乡敬老院建设,新建5个老年活动室,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及设施覆盖率达93%,在三猛乡哈德村建设“爱心食堂”。向5.23万名8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津贴254.89万元;向1.11万名经济困难老年人发放服务补贴51.24万元。完成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提质改造,配齐配全三猛乡未保站设施设备;全县结对帮扶留守儿童6791人、困境儿童526人、流动儿童650人。首创“青禾学堂”公益教育,累计服务留守儿童784人次;组织开展伴阅读、做手工、陀螺赛、文艺演出等关爱服务活动758场次。向195名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补贴302.921万元,为18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申报助学金。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设立云南省绿春县特殊困难少年儿童助学项目,为752人次困难学生发放助学金96.78万元。三是持续优化专项服务效能。殡葬改革管理持续深化,积极营造文明、绿色、生态殡葬浓厚氛围,补齐公益性殡葬基础设施短板,督促已开工6个乡镇加快公益性公墓建设,全年92名死亡人员实行火化,76具遗体骨灰入公墓安葬(生态葬32具),发放丧属火化补助共4.9万元。婚姻登记服务优化升级,开通婚姻登记网上预约服务,开展公园式婚姻登记暨集体颁证活动2场,推动婚姻领域移风易俗,办理结婚登记1023对,离婚登记208对。开展流浪乞讨救助管理站规范化建设,全力保障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共接收救助13人,劝送返乡7人。残疾人福利稳步提升,向全县4118名残疾人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592.408万元。四是社会治理成效不断提升。出台《绿春县民政局行业协会商会、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制度》,全县共有社会组织85家,社区社会组织30家,成功推动3家外部优质社会组织与我县签订乡村振兴帮扶协议,累计投入帮扶资金111万余元。慈善事业稳步发展,依托绿春县慈善会努力推动慈善事业发展,共接收各种捐款及物资价值125.69万元,支持公益慈善捐赠活动,“5·8”人道公益日、“9·9”公益日等募捐112.38万元。区划地名管理精准高效,扎实开展“乡村著名行动”行动,讲好地名故事,完成乡村地名采点上图信息231条,完成3条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地名公共服务能力水平不断提升。

(七)强化巡察审计整改,巩固良好发展成果。督促党组班子成员履行整改“一岗双责”,认真整改县委机动巡察、绿春县民政局2023年3月至2024年5月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绿春县民政局局长马志祥同志经济责任审计、红河州殡葬领域相关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发现问题,定期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听取整改情况,建立完善工作机制3个,除一时无法完成整改的5个问题以外,其余问题全部完成整改。

(八)深化作风效能革命,破解基层难点堵点。认真贯彻《推动绿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方案》精神,深入开展“六个一”系列活动,局班子先后7次带队组织党员干部下沉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将各类专项整治行动、16件群众身边具体实事与解决基层实际问题相结合,督促干部增强担当精神和实干精神,切实帮助基层破解难题,共整治37个问题,为民办实事19件。

(九)专项整治走深走实,民政工作质效显著提高。排查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问题35个(其中:殡葬领域6个、养老领域和特殊群体21个、社会救助8个),移交问题线索8件(其中:殡葬领域3件、养老领域和特殊群体4件、社会救助1件)。办成民生实事19件;形成典型实事3件(困境儿童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人员生活保障、殡葬惠民政策保障);制定完善制度3个(完善高龄补贴发放工作机制、健全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发放机制、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审批工作机制)。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工勤人员编制10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2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909620.7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909620.74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52,907.15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26年发放困难群众资金预算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909620.74元,其中:本年收入12909620.74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909620.7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52,907.15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26年发放困难群众资金预算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909620.7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909620.74元,其中:基本支出4524377.7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032,341.85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25年发放2024年边民补助资金,2026年正常预算;项目支出838524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385243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困难群众补助资金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类02款01项”支出2960340.19元,主要反映行政运行支出;

2.“208类08款01项”支出178164元,主要反映死亡抚恤支出;

3、“208类10款01项”支出20160元,主要反映儿童福利支出;

4、“208类10款02项”支出920880元,主要反映老年福利支出;

5、“208类11款07项”支出5813856元,主要反映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支出;

6、“208类19款01项”支出414347元,主要反映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7、“208类19款02项”支出650000元,主要反映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8、“208类20款01项”支出36000元,主要反映临时救助支出;

9、“208类21款02项”支出501681.69元,主要反映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10.“208类21款01项”支出28318.31元,主要反映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11、“210类11款01项”支出247443.02元,主要反映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12、“221类02款01项”支出276408元,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支出;

13、“208类05款01项”支出423665.4元,主要反映行政单位离退休;

14、“208类05款02项”支出32520元,主要反映行事业单位离退休;

15、“208类05款05项”支出380851.04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6、“210类11款01项”支出247443.02元,主要反映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17、“210类11款99项”支出24986.09元,主要反映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6年我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6年我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发展事项

2026年我单位无经济社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绿春县民政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3000元,较上年增加23000元,增长57.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绿春县民政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的原因在于秉持“过紧日子”理念,大力弘扬厉行节约的优良作风,切实压缩年初预算开支。

(二)公务接待费

绿春县民政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0000元,较上年增加40000元,增长1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在于上年度未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本年度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了必要的公务接待支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其他地区民政部门交流学习等产生的场地租赁、工作餐等费用,以促进民政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经验交流。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绿春县民政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3000元,较上年增加23000元,增长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000元,较上年增加23000元,增长1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在于上年度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本年度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安排了必要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通行费、保险费等,以确保民政局日常公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如前往偏远地区开展救助工作、进行实地调研等,保障各项民政业务能够高效、及时地推进。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总收入】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原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与上划中央、省收入之和,反映本地区当年组织的财政收入总规模。

【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其他收入】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部门开展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绿春县民政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78657.18元,主要用于:婚姻登记工本经费、婚育新风专项行动工作经费、殡葬信息管理服务系统购置设备经费,与上年对比40.3万元,减少2.43万元。主要原因在于秉持“过紧日子”理念,大力弘扬厉行节约的优良作风,切实压缩年初预算开支。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绿春县民政局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主要原因分析在于上年度委托业务费安排已根据实际工作需求进行了科学合理的规划,且本年度民政局业务开展方式未发生重大调整,相关业务通过内部资源整合与优化,在保障工作质量的前提下,无需再额外安排委托业务费支出,所以委托业务费安排与上年保持一致,无变动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绿春县民政局资产总额5160467.55元,其中,流动资产1056603.56元,固定资产4103863.9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487056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4.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4.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2201平方米,账面原值292,500.45;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附件:绿春县民政局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