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预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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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cxzfbgs/2025-0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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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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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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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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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公安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31301000
绿春县公安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绿春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绿春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公安机关是国家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机关,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安机关的主要职能是保障国家政权稳固和社会治安稳定;运用各种法规调节社会经济矛盾,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服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高位推动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二是聚焦主责主业强措施;三是攻坚“百日行动”精准发力。切实提升公安机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整体效能。
二、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一是深入推进反渗透反颠覆斗争;二是深入推进反恐怖斗争;三是深入推进抵御宗教渗透和反邪教斗争;四是强化重大敏感案事件政治把关;五是筑牢新时代意识形态安全防线。
三、深入排查化解突出社会矛盾风险。一是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二是强化重点人员稳控,严防发生重大敏感性事件;三是滚动排查重点行业领域矛盾风险;四是强化情报预警;
四、全力维护边境安全稳定。一是着力筑牢外防输入防线。全面加强边境管控,强化“一线堵、二线查、三线控”和抵边巡逻防控;二是常态化开展“打跨”专项行动;三是加大边境查缉防控工作力度;四是强化“智慧警务”建设。
五、织密织牢公共安全防控网。一是扎实推进命案防控攻坚行动;二是着力解决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治安突出问题;三是集中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四是加强重点部位、物品和场所管控;五是加强社会面整体防控。
六、及时稳妥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充分发挥“情指勤督舆”一体化实战化警务牵引推动作用,将指挥中心、维稳专班、战支中心职能进行整合,专班实体化运行,始终保持社会治安防控一级加强勤务,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
七、深入推进法治公安建设。深化对执法办案的全过程监督,对存在执法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和通报,构筑了多层面执法监督机制案件审核。
八、强推基础设施建设。抓住“十五”项目规划的有利时机,完成了局机关业务技术用房、9个乡镇派出所功能区设置和办案区智能化改造,全面提升了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绿春县公安局共设置25个内设机构,包括:15个内设部门、4个垂直部门、6个下设派出所:
15个内设部门,分别是:1.指挥中心;2.政治处;3.督察大队;4.警务保障室;5.科信大队;6.国保大队;7.法制大队;8.反恐大队;9.治安大队;10.刑侦大队;11.禁毒大队;12.经侦大队;13.巡特警大队; 14.出入境管理大队;15.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垂直部门4个,分别是:1.绿春县看守所;2.绿春县拘留所;3.绿春县强制隔离戒毒所;4.绿春县社区戒毒(康复)中心。
下设6个派出所,分别是:1.大兴派出所;2.牛孔派出所;3.大水沟派出所;4.大黑山派出所;5.三猛派出所;6.戈奎派出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绿春县公安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绿春县公安局。其中:行政单位 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绿春县公安局共设置25个内设机构,包括:指挥中心、政治处、督察大队、警务保障室、科信大队、国保大队、法制大队、反恐大队、治安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刑侦大队、禁毒大队、经侦大队、巡特警大队、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社区戒毒(康复)中心,下设大兴派出所、牛孔派出所、大水沟派出所、大黑山派出所、三猛派出所、戈奎派出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绿春县公安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4人。其中:行政编制13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9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0人。
实有车辆编制24辆,在编实有车辆24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因我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无收入和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无数据,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公安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56,072,786.3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930,697.24元,占总收入的99.7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42,089.09元,占总收入的0.2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92,394.93元,增长0.7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50,305.84元,增长0.4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42,089.09元,增长0.00%。原因分析:2022年支出部分中包含2021年受财政库款紧张原因崩漏没能支付被财政收回额度部分,2022年申请返还,所以导致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公安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56,188,650.52元。其中:基本支出46,314,206.67元,占总支出的82.43%;项目支出9,874,443.85元,占总支出的17.5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966,470.60元,下降9.6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507,968.47元,下降10.78%;项目支出减少10,474,439.07元,下降51.47%;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原因分析:2022年无更多的项目资金支出,导致年度总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6,314,206.6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2,541,167.94元,占基本支出的91.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773,038.73元,占基本支出的8.1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公安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874,443.8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851,965.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公安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930,697.2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4%。与上年相比减少6,137,352.88元,下降9.89%,减少主要原因是:2021年受财政库款紧张原因,导致很多支出无法支付,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51,880,953.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76%。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58,549.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5%。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91,194.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9%。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39,840.00元,支出决算为1,694,721.7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380,656.02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2.4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314,065.76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7.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公安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54,840.00元,支出决算为1,694,721.7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380,656.0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314,065.7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我县批复资金只批复本级财力安排资金不含上级补助资金,故支出会远超于预算数,且经财政通知预算数要少于往年数导致预算数变小,但是由于我局车辆老化严重,购置新车辆和产生的维修费用增多,导致决算数远大于预算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14,482.47元,增长14.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3,719.98元,增长0.9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21,776.45元,下降20.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574.00元,下降10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无具体出国开支。
2.购置车辆2辆。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80,656.02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因公务用车老化严重,日常警务活动需要车辆频率高,故新购置2辆执法执勤用车。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2022年无这方面的支出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公安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86,529.45元,减少100,974.87元,下降2.67%,主要原因分析:加强内控制度管理,节约各项开支;加之2021年受财政库款紧张原因,导致很多支出无法支付。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支出产生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培训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绿春县公安局资产总额84,021,101.71元,其中,流动资产5,026,084.48元,固定资产57,869,506.3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1,114,210.79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11,300.13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80,755,973.58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957,903.7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6,086,735.9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62,553.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62,553.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31301111
附件【绿春县公安局表20231224081114620.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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